格林美(00234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7:56:09 中财网
原标题:格林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8517.SZ 债券简称:23格林 G1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做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及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88 号星通大厦 4301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 币)510,333.35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 12月 28日
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
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 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 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 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 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 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 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 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 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 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 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 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 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二)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3格林 G1
债券代码148517.SZ
起息日2023年 11月 23日
到期日2026年 11月 23日
债券余额(亿元)3.00
债券票面利率(%)4.00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增信措施(如有)
二、本次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23格林 G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6年 1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3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决定对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的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以外的限制性股票以及 8名离职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97.3846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将由
5,103,333,507 股变更为 5,102,359,661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103,333,507元变更为 5,102,359,661元。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减(+,-) (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份数量 (股)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30,139,2010.59-3,439,50026,699,7010.5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73,194,30699.412,465,6545,075,659,96099.48
三、总股本5,103,333,507100.00-973,8465,102,359,661100.00
注:(1)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在本次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影响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
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发行人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23格林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
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特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公司债券本息偿
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之签章页)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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