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时间:2026年03月12日 17:32:03 中财网
原标题: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2026年3月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11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0:5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表决票
(六)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九)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后,公司真诚地希望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交互式沟通交流,并欢迎各位股东关心和支持天富能源的经营发展。

四、本次股东会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分项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在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2、计票程序:推举2名股东代表进行监票和计票,由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将与现场见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票小组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3、表决结果: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4、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议案1
关于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管理层制定了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出了2026年的生产经
营目标,主要内容有:
计划发电量188.10亿千瓦时,供电量210.00亿千瓦时,供热量
2,172.00万吉焦,耗标煤量478.00万吨,售天然气43,000.00万立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32,046.00万元;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
20,061.00万元;外购电量计划37.42亿千瓦时,其中:外购新能源电量19.63亿千瓦时,外购垃圾发电0.68亿千瓦时,外购国网电量16.26亿千瓦时,外购能投电量0.84亿千瓦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议案2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邦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按各自出资比例,向金邦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资助总额为4,500.00万元。其中,公司按55%的持股比例拟提供资金2,475.00万元;中新建电力集团按45%的持股比例拟提供资金2,0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五十一团唐驿镇防疫楼1115号室
法定代表人:殷辉
注册资本:14,4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草种植;中草药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金邦公司最近一年和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9月 30日
资产总额44,144.8859,777.23
负债总额34,233.7745,367.96
所有者权益总额9,911.1114,409.27
项目2024年度2025年 1-9月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1.11-1.84
数据来源:金邦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审计单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金邦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目前已完成建设阶段,自2026年2月起实现并网发电进入调试期。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金邦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金邦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
中新建电力集团持有其45%的股权。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金
邦公司的其他股东就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公司作为金邦公司的控股股东,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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