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飞沃科技(30123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湘中银企保字2026-3089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3月11日至2031年3月11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鹰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吉航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鹰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5MAD898LQ5P 3、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8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高湾村七组陬市工业园A区标准化厂房 5、法定代表人:张友君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鹰吉航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9、鹰吉航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鹰吉航空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湖南鹰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鹰吉航空本次向中国银行常德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鹰吉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是鹰吉航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鹰吉航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1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4%。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湘中银企保字2026-3089号) 2、鹰吉航空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湘中银企借字2026-3089号)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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