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6:12:13 中财网
原标题:视觉中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2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参与表决董事5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并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选择合适的发行时点、发行规模、发行期限,以控制融资成本,具体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光厂”)拟进行减资。成都光厂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减资至125万元,成都光厂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仍然持股61.60%,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视觉中国: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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