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8:44:02 中财网
原标题:新产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截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已按照披露方案完成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上述首次回购股份暨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截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897,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15%,最高成交价为5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69,746.8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本次回购方案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占比股份数量(股)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102,596,52213.06%102,596,52213.06%
无限售条件股份683,122,26386.94%683,122,26386.9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1,897,1880.24%
股份总数785,718,785100.00%785,718,785100.00%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1,897,188股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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