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8:44:11 中财网
原标题:绿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
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股东主动减持等事项,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拓弘投资”)、赫涛(系匡小烨的配偶)(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之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股东主动减持等事项,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过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①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②
创钰铭晨3,862,7055.52%4,806,9343.40%
创钰铭恒1,836,0002.63%3,855,6002.73%
创钰铭汇1,345,0001.92%2,824,5002.00%
创钰凯越863,6931.24%1,713,7541.21%
创钰铭泰666,6660.95%27,0990.02%
拓弘投资2,133,0003.05%00.00%
赫涛1,766,6672.53%00.00%
匡小烨00.00%7,965,3365.64%
合计持有股份12,473,73117.84%21,193,2231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21,193,2231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73,73117.84%0.00%0.00%
注:占总股本比例①按公司截至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之日总股本69,933,799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②按公司截至2026年3月11日总股本141,287,878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之日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2,473,731股,持有股份比例占69,933,799 17.84%
当时总股本 股的 。上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历次变动情况
如下:

序号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变动类 型变动前持 有股份数 量(股)股份增减数 量(股)变动后持有 股份数量 (股)变动后占当 时总股本的 比例当时公司总 股本(股)
12023年5月25日2022年度权益分比例不12,473,7316,236,86518,710,59617.84%104,900,698
序号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变动类 型变动前持 有股份数 量(股)股份增减数 量(股)变动后持有 股份数量 (股)变动后占当 时总股本的 比例当时公司总 股本(股)
  派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每10股转 增5股     
22024年5月29日2023年度权益分 派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每10股转 增4股)比例被 动增加 ①18,710,5967,484,23826,194,83417.85%146,769,897
32024年10月16日一致行动人内部 转让②比例不 变26,194,834026,194,83417.85%146,769,897
42025年3月24日第一期回购注销 完成比例被 动增加26,194,834026,194,83418.39%142,458,008
52025年9月24日至 2025年9月25日主动减持③比例减 少26,194,834-800,00025,394,83417.83%142,458,008
62025年10月17日第二期回购注销 完成比例被 动增加25,394,834025,394,83417.97%141,287,878
72025年11月3日 -2025年11月7日主动减持④比例减 少25,394,834-2,828,71122,566,12315.97%141,287,878
82026年2月11日至 2026年3月11日主动减持⑤比例减 少22,566,123-1,372,90021,193,22315.00%141,287,878
注①: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

注②:2024年6月25日,赫涛、拓弘投资分别与赫涛的配偶匡小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赫涛、拓弘投资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710,001股、4,255,335股,合计向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7,965,336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46,769,897股的5.43%,占剔除公司当时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146,542,197的5.60%,并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过户,本次过户完成后,赫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注③: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凯越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56%,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由18.39%减少至17.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注④: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拓弘投资在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828,7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2.00%,本次变动后,拓弘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7.97%减少至15.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注⑤:创钰铭泰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0,700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比例0.29%,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2,200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比例0.68%,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72,900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比例0.97%。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5.97%减少至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情况

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星豪街1号1117房26  
信息披露义务人2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D5781(集群注 册)(JM)  
信息披露义务人3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588号2栋3003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4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星豪街1号1117房13  
信息披露义务人5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76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6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736办公-A  
信息披露义务人7赫涛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8匡小烨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号*房  
权益变动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23 3 6 2026 3 11  
权益变动过程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利润分配、股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股东 主动减持等事项,导致公司持股 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 5% 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拓弘投资、 赫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 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绿通科技股票代码301322
变动类型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股数(股)增持/减持/其他变动比例  
A股6,236,8650.00%(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A股7,484,2380.0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股转增 股且 10 4 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A股00.00%(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协议 转让,2024年6月25日,赫涛、拓 弘投资分别与赫涛的配偶匡小烨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赫涛、拓弘 投资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匡小烨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710,001股、4,255,335股,合计向 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7,965,336股, 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46,769,897 股的5.43%,占剔除公司当时最新披 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146,542,197的5.60%,并于 2024年10月16日完成过户,本次 过户完成后,赫涛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A股00.54%(第一期回购注销完成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增加)  
A股-800,000-0.5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A股00.14%(第二期回购注销完成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增加)  
股 A-2,828,711-2.00%(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  
A股-1,372,900-0.97%(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  
合计8,719,492-2.8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还包括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 与利润分配、股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回购股份注销)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①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②
创钰铭晨3,862,7055.52%4,806,9343.40%
创钰铭恒1,836,0002.63%3,855,6002.73%
创钰铭汇1,345,0001.92%2,824,5002.00%
创钰凯越863,6931.24%1,713,7541.21%
创钰铭泰666,6660.95%27,0990.02%
拓弘投资2,133,0003.05%  
赫涛1,766,6672.53%  
匡小烨  7,965,3365.64%
合计持有股份12,473,73117.84%21,193,2231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00.00%21,193,2231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73,73117.84%0.00%0.00%
① 注:占总股本比例 按公司截至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之日总 股本69,933,799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②按公司截至2026年3月11日总股本141,287,878 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是? 否□ ①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以上 2025 7 18 5%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股东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 铭泰、拓弘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29,32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截至 年 月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 3.42% 2025 11 10 届满,本次减持主体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1月7日,通过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628,711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 141,287,878股的2.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 动触及 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 1% 2025-096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②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股东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 人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51,4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主体中的创钰铭泰在2026年2月11 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 股的 。本次股 1,372,900 141,287,878 0.97% 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于2025年1月10日公布实施,此后权益变动适用“刻度说”新规,相关股东在触及或者跨越5%整数倍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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