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0025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协鑫集成 股票代码:0025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3102-05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协鑫集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该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3 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南辉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7、经营期限:2013年04月26日至2033年04月26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8555803T 9、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金控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等因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金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4,200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082761%减少至4.9999996%。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金控不再为协鑫集成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协鑫集成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082761%减少至4.9999996%,不再是协鑫集成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协鑫集成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简式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次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授权代表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协鑫集成证券部办公室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南辉 签署日期:2026年3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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