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15:3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严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4,259,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447股的32.99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1,2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447股的32.20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08,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447股的0.799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08,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447股的0.79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447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08,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447股的0.799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23,37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5%;反对814,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弃权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8,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0.7370%;反对814,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0693%;弃权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9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23,408,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1%;反对767,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4%;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7,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7142%;反对76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5005%;弃权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8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32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58%;反对866,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0%;弃权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8518%;反对866,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7883%;弃权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598%。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选举严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1,706,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338%。 议案 4.02、审议通过了《选举严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1,7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3,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669%。 议案 4.03、审议通过了《选举肖伟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1,699,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8,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210%。 (五)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选举何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8,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209%。 议案 5.02、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再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1,724,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516%。 议案 5.03、审议通过了《选举万加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1,69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88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邓少军、祁雪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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