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202601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提供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提供管理服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签订境外资产管理服务协议。 ? 黄河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和股权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境外业务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管理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整体效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权益装机容量约121.01万千瓦)提供管理服务。 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该等境外资产所在国别分布,以及上海电力管理同规模、同类型资产所必须的管理成本,经双方友好协商,管理服务费用价格暂估为4657.5万元/年(不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黄河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96号1幢1单元10105室3.经营范围:电站的开发与建设、电站的生产、经营;硅产品和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生产、销售;铝锭、铝液、铝合金及铝型材销售;碳素制品的销售。 4.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管理服务内容:公司拟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提供战略规划、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综合计划和预算管理、能源营销、境外项目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管理、科技与信息化,以及该等受托管理资产涉及的党建纪检、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保险管理、税务管理、资质证照管理、生态环保管理、企业文化、法律合规、法人治理、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国际化传播管理服务。 2.管理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管理服务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该等境外资产所在国别分布,以及上海电力管理同规模、同类型资产所必须的管理成本,经双方友好协商,管理服务费用价格暂估为4657.5万元/年(不含税)。 4.公司对本协议项下的委托管理范围涉及的股权或资产具有优先购买权。委托方在转让或出售托管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时,应事先书面征求受托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受托管理的境外资产主要为光伏、储能电站等产业类型,与上海电力目前产业结构契合。受托管理的境外资产分布在中东区域,上海电力通过受托管理上述国别资产,有利于增强属地国别项目开发能力,对促进上海电力国际化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 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和股权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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