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468 证券简称:博盈特焊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德瑞”)以及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90,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0.2235% 25% 股本 ),拟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近日,公司收到博德瑞以及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特定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任职工代表监事、前任财务负责人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通过博德瑞间接持股股东的减持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博德瑞以及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的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德瑞以及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一宁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均严格遵守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博德瑞以及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博德瑞及刘一宁、刘渭林、崔秋平、廖阳帆、段君杰、邓艳红、李敏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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