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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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断结果为“一般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③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国内外重要知名媒体发布或转载企业重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⑤重要制度或管控缺失,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 ⑥以前年度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重大事项。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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