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000639):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3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王集团”)持有的200,065,333股公司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01%,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将于2026年3月30日10:00时至31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s://www.jd.com)进行公开拍卖。 2、若本次拍卖成功,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拍卖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西王集团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200,065,333股股票将于2026年3月30日10:00时至31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01%。具体情况如下: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含本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 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履行的承诺为: 1、为避免同业竞争,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勇承诺:"除金德发展及其控制的企业,承诺人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金德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未来与金德发展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则承诺人优先将该业务转让或暂时托管给金德发展,或将该业务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2、为严格规范资金往来行为,西王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西王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对于西王食品因采购玉米胚芽形成的经营性资金占用,西王集团将督促其关联方将严格按照《关于胚芽供应的补充协议》约定进行操作,确保不发生违法及违规的经营性占用或非经营性占用情形。 3、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勇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王集团和王勇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4、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此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正常。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全力维护好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最大程度降低外部因素对公司运营带来的潜在干扰。 2、本次拟拍卖股份数量占西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9.01%,该等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若本次股份拍卖完成,西王集团持有公司2,01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028,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王棣直接持有公司4,104,0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42,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 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4、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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