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10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3月16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本次解除轮候冻结事项系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向涉及保全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相关法院受理申请并解除相关股份的轮候冻结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张小泉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44,043,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9.09%)。富春控股为张小泉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 3、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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