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30100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100,000股的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旺凯”)(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3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的4.43%),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5%; 2、本次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旺凯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南京旺凯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前本企业应提前将减持意向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企业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企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7、公司、南京旺凯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六条至第八条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个人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南京旺凯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结果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旺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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