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谱尼测试 股票代码:30088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宋薇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阳谷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连桥二街11号院3号楼4层403 信息披露义务人4: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连桥二街11号院3号楼4层4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分红转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回购注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3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为宋薇、张英杰、嵇春波、李小冬、杨鹏远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宋薇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阳谷先生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宋薇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宋薇、李阳谷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分红转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回购注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询价转让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22年4月13日),宋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1,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44.86%;李阳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495,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1.60%;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3.95%;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3.95%。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02,616,000股变更为311,546,71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4.36%变更为57.09%。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及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完成7,320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59,439,240股减少至159,431,92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总股本159,431,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772,768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7,545,536股,公司总股本从159,431,920股增加至286,977,456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2022年8月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6,00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从286,977,456股增加至287,013,456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3,039股上市,其中授予宋薇34,560股,公司总股本从287,013,456股增加至287,436,495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023年6月28日,公司完成24,653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87,436,495股减少至287,411,842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2023年7月10日,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总股本287,411,8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1,188,289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合计转增股本258,670,657股,公司总股本从287,411,842股增至546,082,499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2024年7月8日,公司完成324,123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其中回购注销出让方之一宋薇21,888股,公司总股本由546,082,499股减少至545,758,376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2024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624,893股,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624,893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低。 2025年7月22日,公司完成21,163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45,758,376股减少至545,737,213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2025年7月25日,宋薇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2,728,000股,李阳谷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10,910,000股,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1,364,000股,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1,364,000股;合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16,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低。 2026年3月12日,宋薇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12,050,000股,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4,889,000股,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4,889,000股;合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为21,8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低。 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薇女士系公司董事长;李阳谷先生、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宋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宋 薇 签字: 宋 薇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阳谷 签字: 李阳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签字: 宋薇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签字: 李阳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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