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00055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43:10 中财网
原标题:创元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限制出售股份类别:股权激励股份解限,限售股份起始日期:2022年2月28日,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48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72%。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20日。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1,537,426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3,904,400股,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57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29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3),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和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考〔2022〕1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ls2022-A01)。

4、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ls2022-A06),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ls2022-A10)。

6、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2-A11、ls2022-A12),同意授予57名激励对象3,904,4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1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3,904,400股,授予对象为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合计57人。授予价格为5.29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14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2月28日。

8、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4-A02、ls2024-A03),公司第一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上述限售期将于2024年2月27日届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1,456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1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7名,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1,456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12日,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2,944股。

10、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38、ls2024-A39),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6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57人调整为56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04,400股调整为3,843,500股,其中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2,344股。

11、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51),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手续。

12、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披露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6),公司第二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上述限售期将于2025年2月27日届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56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3、202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6名,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56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3月12日,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88股。

14、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03,944,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80,788,841股。权益分派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1,188股调整为1,537,426股。

15、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披露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第三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上述限售期将于2026年2月27日届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数量 占获授权益数量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2月28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上述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已于2026年2月27日届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
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需同时满足以下指标: (1)以2018年-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扣非归母 净利润不低于基数;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 (3)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的15%。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需同时满足以下指标: (1)以2018年-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2023年两年平 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2023年 两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的15%。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需同时满足以下指标: (1)以2018年-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2024年三年平 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2024年 三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的15%。
注:①关于营业收入的认定: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为准。

②关于扣非归母净利润的认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该指标计算不含激励成本。

③若在计算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创元科技属于“综合”)均值时,同行业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出现极值(±200%),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相关样本。

(三)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次解除限售 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次解除 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18年-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2022年-2024年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 为基数,2022年-2024年三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2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4年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 注:①关于营业收入的认定: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 和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合并利润表的 营业收入为准。 ②关于扣非归母净利润的认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该指标计算不含激励成本。 ③若在计算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创元科 技所属“综合”行业)均值时,同行业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出 现极值(±200%),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相 关样本。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如下: (1)公司2018年-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 平均值为31.44亿元,2022年-2024年三 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4.59%,且不低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为31.03%。(数据计算 详见说明) (2)公司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 净利润平均值为8,825.99万元,2022年 -2024年三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剔除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增长率为93.13%,且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为28.49%。(数据 计算详见说明) (3)2024年度现金分红4,039.44万元, 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净利润25,062.95万元的比例为 16.12%。 综上,公司业绩符合考核指标要求,满足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由个人的 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2024年度进行 考核,3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级优 秀,2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级良好。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 90≤X 75≤ 60≤ X<60 总分 ≤100 X<90 X<75 考核 D不合 A优秀 B良好 C及格 等级 格 标准 1.0 1.0 0.8 0 系数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及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 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综上56名激励对象均具备激励资格,标 准系数均为1.0。    
  考核 总分90≤X ≤10075≤ X<9060≤ X<75X<60
  考核 等级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合 格
  标准 系数1.01.00.80
       
说明:(1)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经审计)分别为29.84亿元、32.37亿元、32.11亿元,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31.44亿元。2018年-2020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经审计)分别为7,064.07万元、9,856.88万元、9,557.02万元,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8,825.99万元。

(2)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经审计)分别为41.80亿元、43.23亿元、41.92亿元,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4.59%。

(3)2022年-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经审计)分别为14,903.21万元、12,554.59万元、22,323.43万元。2022年-2024年股份支付费用(经审计)分别为484.84万元、554.10万元、316.95万元。2022年-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388.05万元、13,108.69万元、22,640.38万元。

三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增长率为93.1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600股;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5.29元/股调整为5.15元/股。

2、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03,944,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80,788,841股。权益分派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1,188股调整为1,537,426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56名。

3、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72%。

4、本次可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剩余未解除的 限售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前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后 
周成明董事长、总经理97,50032,50039,0000
张文华董事、副总经理91,40030,46836,5610
张海董事60,90020,30024,3600
沈莺董事60,90020,30024,3600
周微微董秘、副总经理91,40030,46836,5620
骨干人员(51人)3,441,4001,147,1521,376,5830 
合计(56人)3,843,5001,281,1881,537,4260 
注:1、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上表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2、表格所列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723,2700.36-1,537,426185,8440.04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1,537,4260.32-1,537,426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83,009,77699.641,537,426484,547,20299.96
三、股份总数484,733,046100.000484,733,046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的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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