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00055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限制出售股份类别:股权激励股份解限,限售股份起始日期:2022年2月28日,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48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72%。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20日。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1,537,426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3,904,400股,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57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29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3),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和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考〔2022〕1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ls2022-A01)。 4、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ls2022-A06),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ls2022-A10)。 6、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2-A11、ls2022-A12),同意授予57名激励对象3,904,4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1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3,904,400股,授予对象为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合计57人。授予价格为5.29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14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2月28日。 8、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4-A02、ls2024-A03),公司第一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上述限售期将于2024年2月27日届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1,456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1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7名,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1,456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12日,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2,944股。 10、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38、ls2024-A39),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6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57人调整为56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04,400股调整为3,843,500股,其中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2,344股。 11、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51),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手续。 12、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披露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6),公司第二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上述限售期将于2025年2月27日届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56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3、202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6名,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56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3月12日,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88股。 14、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03,944,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80,788,841股。权益分派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1,188股调整为1,537,426股。 15、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披露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第三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上述限售期将于2026年2月27日届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 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如下表所示:
②关于扣非归母净利润的认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该指标计算不含激励成本。 ③若在计算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创元科技属于“综合”)均值时,同行业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出现极值(±200%),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相关样本。 (三)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2)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经审计)分别为41.80亿元、43.23亿元、41.92亿元,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4.59%。 (3)2022年-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经审计)分别为14,903.21万元、12,554.59万元、22,323.43万元。2022年-2024年股份支付费用(经审计)分别为484.84万元、554.10万元、316.95万元。2022年-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388.05万元、13,108.69万元、22,640.38万元。 三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增长率为93.1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600股;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5.29元/股调整为5.15元/股。 2、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03,944,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80,788,841股。权益分派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1,188股调整为1,537,426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56名。 3、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7,4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72%。 4、本次可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的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