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洪汇新材(002802):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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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56: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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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洪汇新材:收购报告书摘要

无锡
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
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洪汇新材
股票代码:002802
收购人: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1038号3064-1室
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1038号3064-1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摘要。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
洪汇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
洪汇新材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
洪汇新材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拥有
洪汇新材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被动增至30.00%以上,本次收购符合《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和《9号指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4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4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4
三、收购人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情况...........................................................................13
四、收购人主要人员基本情况................................................................................................14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14六、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14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5
一、本次收购目的...................................................................................................................15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15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15
第四节收购方式........................................................................................................16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16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16
三、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17
第五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18
第六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9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19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19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9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20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 上市公司、洪汇新材、
被收购公司、公司 | 指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 本次收购 | 指 | 洪汇新材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无
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29.99%被动增加至30.16% |
| 收购人、锡港启兴 | 指 | 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锡山区国服中心 | 指 | 无锡市锡山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 |
| 锡山国投 | 指 | 无锡市锡山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锡山金投 | 指 | 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锡山新动能肆期 | 指 | 无锡锡山新动能肆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无锡金瑞 | 指 | 无锡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无锡聚尚 | 指 | 无锡聚尚投资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回购规则》 | 指 |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
| 《9号指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 |
| 《格式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摘要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1038
号3064-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锡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45,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5MAE8M2C799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2025年1月2日至2035年1月2日 |
| 合伙人情况 | 锡山国投持有40.85%合伙份额、锡山新动能肆期持有58.15%合伙份
额、无锡金瑞持有1.00%合伙份额 |
| 通讯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1038
号3064-1室 |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锡港启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之合伙人无锡金瑞、锡山国投、锡山新动能肆期均受锡山区国服中心控制,且无锡金瑞系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锡山区国服中心系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无锡金瑞为锡港启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为锡山新动能肆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0.33%合伙份额,其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无锡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中路10号4楼 |
| 法定代表人 | 赵小星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5MA1YWWC67C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股权投资;园区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
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土
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
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
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有色
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企业(限外国(地
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城乡市容管理;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2019年8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锡山金投持有无锡金瑞100.00%股权,并持有锡山新动能肆期49.67%合伙份额,其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盛汉平 |
| 注册资本 | 411,157.4432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5726655620R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
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2001年6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锡山国投持有锡山金投50.99%股权,并直接持有锡港启兴40.85%合伙份额,其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无锡市锡山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盛汉平 |
| 注册资本 | 2,000,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5MACT669606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2023年8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锡山区国服中心持有锡山国投100.00%股权,是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无锡市锡山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 |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 |
| 负责人 | 袁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2054663079872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举办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
(三)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上市公司之外,收购人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2、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锡港启兴外,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瑞直接控制(或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其他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出资总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1 | 无锡西港贰号投
资企业(有限合
伙) | 80,100.00 | 0.12%(
担任执行
事务合伙
人)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出资总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 |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 | 无锡西港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 71,100.00 | 0.43%
(担任执
行事务合
伙人)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
;园区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财务咨
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 3 | 无锡锡山产业扶
持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 50,100.00 | 0.20%
(担任执
行事务合
伙人)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 4 | 无锡金港启笛物
流发展有限公司 | 12,500.00 | 80.00%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
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
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仓
单登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
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5 | 无锡金港启帆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 | 51.00%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
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
业管理;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控
股公司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园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工程
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土地使用权租
赁;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
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
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出资总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6 | 无锡金硕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4,500.00 | 10.00%
(担任执
行事务合
伙人)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企业(限外国(
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
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财
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
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7 | 无锡锡山新动能
肆期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0,000.00 | 0.33%
(担任执
行事务合
伙人)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8 | 无锡金曜商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0,000.00 | 40.00%
(担任执
行事务合
伙人)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会议及
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
科普宣传服务;娱乐性展览;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9 | 无锡金友启云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 8,000.00 | 60.00%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
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
业管理;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控股公司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城乡市
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土地使用权租赁;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
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销售
;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 10 | 无锡金晟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 | 990.00 | 100.00%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出资总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 | | ;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会议及
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
科普宣传服务;娱乐性展览;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锡山区国服中心直接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1 | 无锡市锡山国有
资本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2,000,000.00 | 100.00%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
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
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 2 | 无锡聚尚投资有
限公司 | 370,000.00 | 72.97%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园区及农业规划区
内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农业
旅游资源开发;茶叶的种植;水果、食用菌
、灵芝、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园林绿化服
务;水利基础设施的开发、规划、管理,水
利工程建设及水利设施的维护;城镇项目建
设综合开发;土地前期整理开发,钢材、建
材、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
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3 | 无锡市锡山城市
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 100,000.00 | 95.00% |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限制的领域除外);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
建设、管理;国内贸易;土地整理开发;城
镇系统规划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及配套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4 | 无锡泾润建设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90.00% | 农业技术的研发;农业园区规划、建设;水
果、蔬菜、花卉的种植、销售;水产品的养
殖、销售;农膜、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
学品)的销售;农业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 | | ;土地整理、市政工程建设;餐饮管理服务
;园林设计及绿化工程施工;茶叶的种植。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 5 | 无锡嘉菱荡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60.00% | 农业园区及农业规划区内农业基础设施的建
设、经营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旅游
资源开发;土地前期平整;水利基础设施的
建设;水泥、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品)、苗木花卉、
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日用百货的零售;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限制的领域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6 | 无锡鹅湖滨水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60.00% |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物业管理;旅游
资源的开发;土地前期平整;水利基础设施
的建设;招商引企服务;水泥,五金交电,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不含危险
品),日用百货,苗木花卉,生、鲜食用农
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 | 无锡畅祥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 80,000.00 | 62.50% |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开发;农业观
光旅游开发;农业科技的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旅游景点设计、管理;土地平整
、复垦;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工程、
道路建筑工程、桥梁建筑工程、水利建筑工
程、园林绿化建筑工程的施工;苗木、花卉
、谷物、蔬菜、水果的种植、销售;生鲜食
用农产品的销售;水产的养殖、销售;五金
交电、建筑材料、通用机械设备的销售。房
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8 | 无锡东港城镇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 37,000.00 | 59.46% | 水利基础设施的开发、投资、规划、经营、
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设施的维护;城
镇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土地前期整理开发;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限制的领域除外);工程项目管理;物业
管理;拆迁服务;钢材、建材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9 | 无锡禾源农业生
态发展有限公司 | 26,000.00 | 80.85% | 农业园区及农业规划内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经营和管理;农业旅游资源开发;茶叶的
种植;水果、食用菌、灵芝、花卉苗木的种
植销售;生物农业的技术开发;茶文化的研
究开发;水利基础设施的开发、投资、规划
、经营、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设施的
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0 | 无锡泓泽农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000.00 | 60.00% | 茶园基础设施建设;蔬菜、食用菌、水果、
农副产品的种植、销售;灵芝的种植;畜禽
、水产品的养殖、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蔬
菜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瓜果种子的销售;
农用有机肥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花卉
、苗木的栽培、移植、养护及技术培训;绿
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农用基础设施的施工
及建设;农业产业及农业休闲旅游项目的开
发研究;农业科技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
预包装食品(茶叶)的零售;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11 | 无锡丰惠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 | 30,700.00 | 66.12% | 灵芝、茶叶、蔬菜、食用菌、水果、花卉、
苗木的种植与销售;水产品的养殖与销售;农业
观光旅游服务;农业科技开发、转让、咨询服
务;农业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市
政工程建设;园林设计及绿化工程施工;不再分
装的包装种子、化肥、五金、农业机械设备
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斛种
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2 | 无锡腾昊生态农
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 | 60.00% | 农业园区及农业规划区内基础设施的开发建
设、经营和管理;农业旅游资源开发;茶叶
的种植、销售;水果、食用菌、灵芝、铁皮
石斛、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园林绿化服
务;水产品的养殖(不含水产苗种的生产)
与销售;生物高效农业的技术开发;生鲜食
用农产品、蔬菜的种植及销售;茶文化的研
究开发;通用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
)、针纺织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13 | 无锡利创城镇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 | 60.00% | 水利基础设施的开发、规划、经营、管理;水
利工程建设及水利设施的维护;城镇项目建设
综合开发;土地前期整理开发;利用自有资金对
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
外);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自有
房屋租赁;钢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14 | 无锡斗山综合开
发有限公司 | 14,000.00 | 60.00% | 茶叶的加工生产;农业园区及农业规划区内
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农业
旅游资源开发;茶叶的种植;为斗夹山地区
的开发建设提供管理、策划和配套服务,吸
引投资商进园投资,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5 | 无锡市锡山通江
物流园区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60.00% |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限制的领域除外);园区的物业及资产经
营管理(不含国有资产);金属材料及制品
的销售;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工
商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策划设计
服务(不含广告)。/下列经营范围仅限于分
支机构经营: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收购人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一)收购人锡港启兴主营业务及财务情况
锡港启兴设立的初始目的主要用于作为收购
洪汇新材的平台企业,不开展其他营业活动,该企业成立于2025年1月2日,其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出具中,以下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87,186.68 |
| 净资产(万元) | 34,653.61 |
| 资产负债率 | 60.25% |
| 营业收入(万元) | 0.00 |
| 净利润(万元) | -346.39 |
| 净资产收益率 | -1.00% |
注1: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注2: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出具中,财务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二)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瑞主营业务及财务情况
无锡金瑞为锡港启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当前主营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盘活、困境企业重组、法拍资产收购及市场化兼并重组,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120,916.26 | 60,581.74 | 30,827.04 |
| 净资产(万元) | 5,515.46 | 4,711.94 | -2.71 |
| 资产负债率 | 95.44% | 92.22% | 100.01% |
| 营业收入(万元) | 292.68 | 106.52 | 0.00 |
| 净利润(万元) | 594.70 | -285.35 | -12.34 |
| 净资产收益率 | 10.78% | -6.06% | / |
注1: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注2:2023年财务数据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审计,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出具中,财务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三)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母公司锡山金投主营业务及财务情况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瑞之母公司锡山金投当前主营业务涵盖产业投资管理、产业园区开发运营、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资产管理、产权交易平台等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959,397.47 | 585,597.55 | 338,034.13 |
| 净资产(万元) | 595,297.72 | 331,928.56 | 252,365.32 |
| 资产负债率 | 37.95% | 43.32% | 25.34% |
| 营业收入(万元) | 30,358.09 | 7,637.27 | 5,105.53 |
| 净利润(万元) | 1,676.13 | 17,443.06 | 1,213.30 |
| 净资产收益率 | 0.28% | 5.26% | 0.48% |
注1: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注2:2023年财务数据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出具中,财务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四、收购人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盛汉平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江苏省无锡市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
洪汇新材外,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是因
洪汇新材注销回购的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收购人持有
洪汇新材的股权比例合计由29.99%被动增加至30.16%,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暂时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本次收购是因
洪汇新材注销回购的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收购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至30%以上,因此不涉及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决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四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54,672,366股股份,占注销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本次回购注销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被动增至30.16%。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截至2026年3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的1,056,1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近期,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182,301,990 181,245,890
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股减少至 股。详见洪汇
新材于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82,301,990 181,245,890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股减少至 股,
收购人持有公司股份54,672,366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加至30.16%。具体情况如下: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 | | 权益变动后 |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锡港启兴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672,366 | 29.99% | 54,672,366 | 30.16% |
三、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锡港启兴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系因上市公司回购并注销股份导致股本总额下降,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应被动增加至30%以上,不涉及转让对价和资金支付。
第六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本次收购是因
洪汇新材注销回购的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收购人持有
洪汇新材的股权比例由29.99%被动增加至30.16%。
根据《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9号指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综上,锡港启兴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和《9号指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2,301,990股减少至181,245,890股。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 权益变动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锡港启兴 | 54,672,366 | 29.99% | 54,672,366 | 30.16% |
| 其他股东 | 127,629,624 | 70.01% | 126,573,524 | 69.84% |
| 合计 | 182,301,990 | 100% | 181,245,890 | 100% |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系因上市公司回购并注销股份导致股本总数减少,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至30%以上,不涉及股份受让,因此本次收购不涉及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盛汉平
2026年3月16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
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盛汉平
2026年3月1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