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60333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36.13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836.57万元。2025年9月,募投项目投入已经全部结束,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107.31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 2022年3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公司、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025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为零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836.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4日,除少量设备尚未安装完成外,“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19,091.18万元和9,015.38万元,合计为28,106.56万元。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设备款和工程款合计3,486.65万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106.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5年9月,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设备款和工程款3,486.65万元已经从募集资金账户基本支付完毕,结余资金107.31万元。2025年9月,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107.31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尚纬股份变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610Z0008号),认为,尚纬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尚纬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尚纬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1:此处披露的金额为收入。 注2:此处披露的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注3: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调整,为适应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执行了调整设备投入、改进细分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布局等变更,致使募投项 目设备实际配备数量、项目运营效果与立项可研要求存在差异,故募投项目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缺乏可比性。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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