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920132):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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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0:11: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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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泰鹏智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920132 证券简称:
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泰鹏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范明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 | 1,061,861 | 1.2821%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李雪梅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 | 923,394 | 1.1149%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王健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 | 553,867 | 0.6687%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孙远奇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 | 322,806 | 0.3897%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孟祥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231,059 | 0.2790%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耿娜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84,341 | 0.2226%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杨泽雨 | 原监事会主席 | 138,467 | 0.1672%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李长海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近亲属 | 92,088 | 0.1112%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陈丽丽 | 原监事 | 50,735 | 0.0613% | 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 |
| | | | | 二级市场竞价取得
(含权益分派转增
股) |
| 陈娟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44,100 | 0.0532%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
格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
原因 |
| 范明 | 不高于
260,000 | 0.3139%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30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李雪梅 | 不高于
400,000 | 0.4830%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30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王健 | 不高于
130,000 | 0.1570%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30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孙远奇 | 不高于
200,000 | 0.2415% | 大宗
交易、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 根据市
场价格 |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
资金 |
| | | | 集中
竞价 | 起 30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确定 | | 需求 |
| 孟祥会 | 不高于
57,000 | 0.0688%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耿娜 | 不高于
46,000 | 0.0555%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杨泽雨 | 不高于
34,000 | 0.0411%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李长海 | 不高于
92,088 | 0.1112%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陈丽丽 | 不高于
12,000 | 0.0145%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和
上市后
二级市
场竞价
取得(含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 | | | | |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
| 陈娟 | 不高于
11,000 | 0.0133% |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 | 个人
资金
需求 |
注: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中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明、李雪梅、王健、孙远奇拟
在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作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山东泰鹏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 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 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 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个人的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份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山东泰鹏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3月 1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