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688210):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统联精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统联精密 股票代码:68821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PacificUnionPrecisionManufacturingCo.,Ltd.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厂房四101、B栋一楼、D栋 (整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统联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6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7,600.00万元(576.00万张,57.60万手)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7,600.00万元(576.00万张,57.60万手)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年3月20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3月2日(T日)至2032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3月6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6年9月6日至20323 1 年 月 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评级,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5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118066 称“统联转债”,债券代码“ ”。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一)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泛海统联有限于2016年6月12日由康晓宁、方龙喜、杨虎共同出资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6年6月12日,泛海统联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泛海统联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0年4月8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20]14422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月31日,泛海统联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4,476.30万元。 2020年4月8日,沃克森(北京)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548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月31日,泛海统联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4,675.63万元。 2020年4月10日,泛海统联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泛海统联有限以截至202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泛海统联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以经天职国际审计的截至2020年1月31日的泛海统联有限账面净资产24,476.30万元,按1:0.245135的比例折股后确定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6,000.00万股,泛海统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天职国际对泛海统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2400号《验资报告》。 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如下:
1 2021 12 、 年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国证监会2021年11月2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万股,并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统联精密”,证券代码“6882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8,000.0000万股。 2、2022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000,000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2,000,000股。 3、2023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4,800,000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6,800,000股。 4、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激励计划草案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首次授予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 6 8 16.00 / 58 年 月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 对象授予246.1419万股限制性股票。 (3)预留部分授予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0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11.2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75.4013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6.00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00万股调整为42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46.1419万股调整为344.5987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53.8581万股调整为75.4013万股。 (4)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2022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7.88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00万股调整为588.00万股。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202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 202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 202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 202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2022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归属结果
(1)持股计划草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过户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18人,最终认购份额为 8,817,978.2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8,817,978.20元,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732,999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770934)所持有的732,999股股票已于2024年6月18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234800),过户价格为12.03元/股。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32,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3)解锁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9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5个月、27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就第一期解锁的标的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完毕。 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 2024 《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首次授予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202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6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10.7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授予4,713,142股限制性股票。 (3)归属情况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的相关事宜。 本次归属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归属结果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0,241,309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虎。 截至报告期末,杨虎直接持有公司34,909,5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79%;并通过深圳浦特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6.58%的股份,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5.3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3.71%的股份(不剔除回购专户影响)。 2025年9月,杨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3,805,731股股份,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01,508股股份;2025年11月,杨虎通过询价转让减持3,227,958股股份,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613,979股股份。前述减持不会影响杨虎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杨虎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杨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杨虎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1997年4月至2003年3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产品专案开发经理;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任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理;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企业级服务器认证经理;2006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测试工程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10年8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大客户经理;2011年6月-2015年10月,任立德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泛海统联有限监事;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泛海统联有限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泛海统联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统联精密董事长、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度、高密度、形状复杂、外观精美的精密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围绕新材料的应用,公司在能力范围内持续拓展多样化精密零部件制造能力,逐步打造精密零组件综合技术解决方案平台。目前,公司具有MIM、CNC加工、激光加工、线切割、压铸、冲压、精密注塑等多样化精密零部件制造能力。此外,公司结合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在钛合金等新型轻质材料及3D打印等新技术的应用方面,积极进行技术储备与产能布局。 公司的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医疗和其他工具等领域。目前,以收入来源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型消费电子领域,涉及折叠屏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智能触控电容笔、智能穿戴设备、航拍无人机、运动相机等。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差异化精密零部件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交货周期,与国内外消费电子行业头部企业及其EMS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公司以MIM工艺为起点,在能力边界内持续拓展多样化的精密零部件加工工艺,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材料、模具、工艺、设备、自动化的全链条技术体系。 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投入以及和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展开的产学研合作,公司稳步提升工艺创新能力,保持行业领先性,巩固核心竞争力,并逐步向多样化的精密零部件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的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医疗和其他工具等领域。目前,以收入来源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型消费电子领域,涉及折叠屏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智能触控电容笔、智能穿戴设备、航拍无人机、运动相机等,具体产品类型包括: 1、折叠屏手机:支撑件、活动杆、定位块、轴盖等铰链相关的精密零部件;2、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源支撑件、音量支撑件、摄像头支架、Lightening和TypeC电源接口件等精密零部件; 3、智能触控电容笔:套筒、插头、穿线长管、装饰环等精密零部件;4 、智能穿戴设备: 耳机:耳机、充电盒外壳、翻盖转轴、电源支撑件等精密零部件; 智能眼镜:铰链、镜框、支撑架、镜腿、导光柱等精密零部件; 此外,还有智能手表表壳、智能戒指内外壳、头戴式耳机配件等精密零部件; 5、无人机:转轴支架、云台配重块等精密零部件。图:公司主要产品及涉及下游应用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我国精密零部件制造企业数量众多,主要分布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等市场经济和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上述区域集中了全国大部分的精密制造企业。经过多年沉淀和资本市场的支持,我国精密零部件制造业实力快速提升,已经涌现出一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大规模提供高精密度零部件甚至延伸到组装端的行业领先企业。 从行业集中度来看,精密零部件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其客户群体涵盖汽车、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新能源以及医疗器械等诸多行业。由于不同下游应用行业对零部件产品的精密度要求各不相同,而且行业内主要产品多为非标准件,各应用领域产品的加工工艺也存在较大差距,使得行业内企业在各类细分产品上呈现出相对独立的竞争态势,因此整体行业集中度并不高。 从细分领域来看,下游应用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对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精密度和稳定性有着较高要求。少数企业依靠资金优势、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生产工艺与核心技术,以及高精密度、高稳定性的产品,在各自细分领域逐步树立起良好口碑,形成核心竞争力,进而不断提升市场份额,促使特定细分应用领域的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 从产品精密度来看,行业内产品精密度越高,对产品工艺与核心技术的要求也就越高,能够满足下游客户高质量需求的企业在行业内相对稀缺,部分高精行业相关的精密零部件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由此可见,某一应用领域产品的精密度越高,市场竞争程度相应越低。 2、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近年来,公司围绕着新材料的应用,建立了多样化精密零部件制造能力,覆盖MIM、CNC加工、激光加工、线切割、压铸、冲压、精密注塑等工艺。复合工艺的结合使得公司具备了从材料应用、模具设计到零部件生产制造的全流程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精密制造解决方案。 公司开展精密零部件制造所采用的主要工艺及特点如下所示: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拓市场、管理求效益、创新引领发展的经营理念。报告期内,公司在工艺创新能力、产品布局、生产管控、自动化能力以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继续保持良好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实现快速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与保障,具体核心竞争力表现为: 1、工艺创新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工艺创新。依托科学方法论、优秀技术人才以及科学研发体系,公司的技术水平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并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公司掌握了覆盖材料开发及应用、模具设计及制造、多样化加工工艺开发技术优化与融合及自动化改造升级等方向的多项核心技术,并在主要产品的生产中加以综合运用。强大的工艺创新能力,不仅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推动着公司效率和良率的持续提升,持续巩固公司的技术竞争优势,而且能使公司持续输出有竞争力的差异化技术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在客户进行产品升级或技术迭代的过程中,实现弯道超车,获得比较竞争优势。 2 、产品前瞻布局优势 客户对精密零部件的需求是多样的。因此,公司围绕着新材料的应用,在能力边界范围内不断拓展多样化精密零部件的精密制造能力,覆盖MIM、激光加工、线切割、CNC加工、冲压、精密注塑等。多样化的精密制造工艺相互配合,让公司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复杂零部件的研发,满足客户不同层次的定制需求。此外,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在新型功能性材料、新型轻质材3D 料以及 打印等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方面积极投入,提前进行技术储备和相关业务布局,有利于持续深化公司与客户的协同创新关系,增强与客户的合作粘性,在客户选择的关键环节上取得先发优势。 3、生产管控优势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并建立了覆盖产品设计和开发、供应商管理、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成品质量检验、客户管理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系统化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组建了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质保团队,对业务全流程进行监督。为继续加强公司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近年来公司在生产流程中,通过设计开发高效的数据管理系统、加大对自动化生产设备的投入等方式,积极推动信息化、自动化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产品在规模化生产中的效率及良率。在产品性能检测上,公司引进了国内外各种高性能精密检测仪器,保证了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得益于严格的生产管控能力,公司的产品能够确保稳定的交付及良好的供货品质,并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基于此,公司也多次获得客户的品质优秀奖或优秀供应商奖。 4、较高的自动化水平 公司在设立之初,即成立了专门化的自动化团队。公司的自动化以工艺流程的优化及合理化为基础。目前,公司的主要制程工序都已实现自动化,并在持续的技术迭代中逐步向全制程自动化、智造化升级。公司凭借较高的自动化水平,可以确保公司相关制程环节始终处于可实现的最佳状态,既突破了人手的限制,也减少人为操作带来的误差和不稳定性,助力公司实现高精度、高稳定性的生产过程控制以及高效的连续生产。 5 、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现已与国内外消费电子行业的头部企业及其EMS厂商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通过工艺创新、快速响应、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及时交付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上述企业高度重视研发能力和供应链稳定性,公司构建的技术与市场协同进化的业务拓展机制,有利于公司在客户需求迭代的过程中获得更多业务机会。并且,由于公司的客户群体在行业内具备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其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认可度和市场地位并拓展更广阔的市场。 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数量:57,600.00万元(576.00万张,发行数量57.60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366,975手,即366,975,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71%。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57,6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发行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57,600.00万元(57.60万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366,975手,即366,975,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71%;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204,666手,即204,666,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53%;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4,359手,即4,359,000.00元,占本0.76% 次发行总量的 。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用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518Z0025号《验资报告》。 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批准情况 经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2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了明确。 本次发行已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7,600.00万元 4、发行数量:576.00万张(57.60万手) 5、上市规模:57,600.00万元 6、发行价格:100元/张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5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63.9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36.09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5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 、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76,000手(5,76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4、可转债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3月2日(T日)至2032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3月6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6年9月6日至2032年3月1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56.20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元股,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9、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85%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2026 2 27 T-1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227 T-1 月 日,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发行对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统联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统联精密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612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612手可转债。(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