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宁波联合(600051):宁波联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9:46:04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联合:宁波联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6-00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关联 关系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不 含本次担保金 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宁波金通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 或者任职的主 体4,000.00万元24,35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8,35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42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对外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签署合同情况如下:1、热电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10%的股权比例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向上述银行申请的债务最高余额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金通租赁向上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债务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热电公司对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务限额按1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热电公司为金通租赁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担保期限、担保范围详见本公告之“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原因详见本公告之“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金通租赁的其他股东均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年度热电公司为金通租赁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36,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详情分别请见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99469891U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5日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605室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 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融资租 赁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 理、运营、维护和转让,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副总裁王彦梁先生同时担任金通租赁的董事,致 金通租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人股权结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 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金通租赁46%、40%、10% 和4%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2月28日 /2026年1-2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496,783355,841
 负债总额378,310285,457
 资产净额118,47370,384
 营业收入4,97721,031
 净利润2,8358,34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一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被保证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9年3月15日,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其他重要条款: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对应的债务除外)的保证责任分配比例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40%,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

热电公司知晓并同意主合同项下授信资金/借款可用于偿还主合同债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2、保证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每个保证人按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4、被保证的主债权: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9年3月17日止,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未应收账款到账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7、其他重要条款: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项下未清偿债务的保证责任分配比例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40%,热电公司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

本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还包括各方原己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金通租赁所有未清偿的债务。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在本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详情请见2025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

五、董事会意见
详情请见2025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总额(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净 资产比例(%)逾期担保累计金 额(万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28,3508.420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000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000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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