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600262):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 一、三年目标利润规划完成情况 按照《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要求,公司在三年计划期内目标利润计划保持稳定增长。 二、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适用条件 1.公司作为商业一类企业,“科改示范行动”试点企业,符 合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开展超额利润分享方案规定的条件。 2.公司年度利润创造能力与战略发展要求匹配,满足本年度 对目标利润确定值的考核要求。 3.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近三年没有因财务、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受 到行政、刑事处罚。 三、2025年度目标利润计算基础 (一)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值 根据超额利润分享方案中提到的任期考核目标,测算2025 年度超额分享利润总额考核目标值。 (二)上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总额 计算公式: 公式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公式2: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公式3:利润总额=净利润÷(1-所得税税率15%)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利润总额。 (三)近三年企业实际利润金额 2022-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均全面完 成业绩考核指标,根据2022-2024年利润总额,计算得出近三年利 润总额平均值。 (四)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利润水平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发展背景及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选取了徐工机械、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湘电股份、安徽合 力、厦工股份等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企业,测算出本行业利润 平均水平。详见下表:
算出的行业平均利润水平。 四、年度目标利润确定 (一)年度目标利润确定影响因素 根据上述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值、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 算的利润总额、公司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和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利 润水平四种标准,分别计算目标利润,并取利润水平最高者作为 年度目标利润值。 (二)年度目标利润值 1.公司的年度利润考核目标。 2.按照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3.公司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 4.按照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取以上四项中最高值作为公司超额分享目标利润。 (三)年度目标利润值与三年目标规划值差异分析 根据以上测算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目标利润值与三年目 标规划值一致,不存在差异。 五、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和分配规则 (一)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为公司当年超额利润的30%。 (二)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及内部管理、技术、 销售、业务关键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本方案激励对象一般为与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对企业经营 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 心骨干人才,具体为: 1.公司各级科技、营销、技能带头人参与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2.核心人才的范围:公司三级(副)经理以上人员参与超额 利润分享机制,制造、质保部门班长择优参与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3.骨干人才的范围:公司以各部门为基本单元,在遵循上述 原则的同时,充分履行民主程序,根据员工履职业绩,参考年度 考核结果、工作年限、岗位重要程度等,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 报送超额利润分享激励花名册。 (三)超额利润分享额的分配规则 1.高管人员分享总额一般不超过激励总额的30%。 2.对同一激励对象不得同时采取两种及以上方式实施激励。 3.符合国资国企职工个人收入水平的相关管理要求。 4.超额利润分享比例向做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核心骨干和一 线关键岗位人员倾斜。 5.超额利润分享额采用递延方式予以兑现,分三年兑现完毕。 原则上第一年兑现支付比例为50%,第二年兑现比例为30%, 第三年兑现比例为20%。对于转岗人员仍然按发放年度及所在岗 位进行考核和发放。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个人承担。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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