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裕同科技(002831):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0:10:17 中财网
原标题:裕同科技: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677,009.50万元(折合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3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深南授信(保证)字(2026)第0011号],为公司子公司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云创科技”)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币种担保 方持 股比 例被担保方资 产负债率 (2026年2 月28日)2025年度 董事会已 批准的担 保额度 (万元)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 例2026 截至 年 2月28日已 签担保合同 金额(万元)本次新增 签署担保 合同金额 (万元)本次新增 后的担保 合同金额 (万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担 保实际发生 / 额贷款余额 (万元)授信条件担保额度 期限(自股 东会通过 之日起)是否关 联担保
1本公司深圳云创 文化科技 有限公司RMB100%62.28%20,000.001.74%12,500.005,000.0017,500.00-本公司提 供担保不超过 五年
注:本次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更新5,000万元,新增担保5,000万元。

二、本次签署担保合同的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王少平;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73区布心K路腾骏科创园B栋301;主营业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议策划;公共关系策划、文化用品、工艺品、包装产品、电子产品、服装、乐器、日用品、工艺礼品、模特衣架、货架、五金配件的销售等。截止2026 2 28 33,306.30 20,744.01
年 月 日,公司总资产为 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 万
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2.28%,所有者权益为12,562.29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经查询,该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深南授信(保证)字(2026)第0011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担保金额与期限:担保总金额为10,000万元,本次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更新5,000万元,新增担保5,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对深圳云创科技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677,009.50
币 万元(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96%。

截至2026年2月28日,子公司在担保额度项下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14,935.32万元(不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即公司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4,935.32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0%。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深南授信(保证)字(2026)第001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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