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30107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0:31:23 中财网
原标题:新瀚新材: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A 
项目投入[注1]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投资收益净额B3
序号 
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投资收益净额C3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投资收益净额D3=B3+C3
E=A-D1+D2+D3 
F 
G=E-F 
[注1]其中包括:(1)“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19.1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2021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014.62万元;公司2022年以募投资金投入募投项目8,656.92万元;公司2023年以募投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863.80万元;公司2024年以募投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930.79万元;(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1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安排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合计43,085.32万元[注2]差异系:(1)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结构性存款共计8,000.00万元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32050159533600002587
32050259533600000006
512907138010234
93070078801700000487
 
[注]该专户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80,000,000.00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收益 起止日期
利多多公司稳利 25JG3720期(6个月 早鸟款C)人民币对 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 益性80,000,000.002025年10 月 13 日 -2026年4 月13日
  8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本期超募资金部分用于“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剩余暂时用于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2025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其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完成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再次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受项目投资额增加、拟生产产品调整、市场环境、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条件,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项目的建设能够全面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的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无法单独核算。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产生效益且难以区分其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等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2,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75.85        
27.18%[注6]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 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注2]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3]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26,900.0041,164.004,393.0434,635.7484.142026年6月3,419.00
3,500.004,500.00744.793,587.4179.72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10,000.0010,000.00 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0,400.0055,664.005,137.8348,223.15

[注1]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不超过1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6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500万元(包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1,5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
期限的议案》,公司拟将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含超募资金)调整为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额度调
整为不超过58,000.00万元(含本数),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注2]由于募投项目原投资计划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工、材料等建设成本上涨,同时生产区及研发中心建筑面积有所增加、主体设
备材料和全流程自动化监测以及安全环保等公用工程的投入亦有所增加,以上因素致使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需求相应增加。经公司2023年8月3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的总投资额由35,400.00万元(含土地款)调整为50,664.00万元(含土地款),
并使用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投资增加金额超过超募资金(含募集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收入)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注3]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
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其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及“建设研发中心”完成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
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经2024年12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和“建设研发中心”的
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经公司2025年12月
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其中的二期工程三
车间)完成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再次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注4]经2023年2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23年公司拟将“建设研发中
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江北新区C-PARK综合服务区(罐区南路88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为增加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变更
[注5]经2024年5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
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的拟生产产品进行调整,取消苯乙酮产品,减少DPS产品设计能力500吨/年,增加1,2-己二醇产品
设计能力1,000吨/年,本次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变更
[注6]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系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改变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年产8000吨芳香 酮及其配套项目41,164.004,393.0434,635.7484.142026年6月3,419.00
建设研发中心4,500.00744.793,587.4179.72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45,664.005,137.8338,223.1583.71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