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0:41:33 中财网
原标题:华恒生物: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88639 公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企业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资金活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财务报告、信息传递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的5%利润总额的 5%>潜在错 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的 3%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的1%资产总额的 1%>潜在错 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的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 报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的1%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 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的 0.5%
说明:
本制度下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及不利影响的;(2)外部审 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该错报;(3)公司审计委员 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与监督失效的;(4)已经发现的重大缺陷在合理 时间内未加以改正的。
重要缺陷(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 衡制度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的;(4)已经发现的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 未加以改正的。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部控制缺陷评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直接 经济损失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或损失金额≥营业收入 的 1%资产总额的 1%>损失金 额≥资产总额的 0.5%或营 业收入的 1%>损失金额 ≥营业收入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或损失金额<营业收 入的 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政府及监管部门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 响的;(2)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 制的;(3)公司决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导致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4)中高级管 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的;(5)已经发现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 改正的。
重要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的;(2)公司重要业务控制制度存在明显漏洞 或制度实施过程中暴露问题的;(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的;(4)已经发现的重 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改正的。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上述缺陷认定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指标或出现其中任意一种情形时即构成与其相对应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良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在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业务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达到了内部控制目标。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及执行力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郭恒华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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