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30120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吕熙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元生物”)股份12,852,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4260%)的股东吕熙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5%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吕熙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吕熙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安排 自三元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2、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发行人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影响。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由此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熙安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三)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股份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吕熙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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