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603020):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60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1)。 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回购最高价格为12.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9.84元/股,回购均价10.3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回购股份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3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3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受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7,600,0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7,600,000股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383,237,774股变更为375,637,7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3,237,774元变更为人民币375,637,774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9楼 2、申报时间:2026年3月19日起45日内(9:00-11:0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电话号码:021-66523100 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邮政编码:200436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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