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600688):上海石化审计报告
原标题:上海石化:上海石化审计报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5年 1月 1日 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3853号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石化”) 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石化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 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上海石化,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385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385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3853号 四、其他信息 上海石化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海石化 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石化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上海石化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石化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3853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上海石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石化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刊载于第 13页至第 152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刊载于第 13页至第 152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刊载于第 13页至第 152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刊载于第 13页至第 152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刊载于第 13页至第 152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名为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 6月 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4,000,000,000元,全部注册资金系由本公司的上级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石化集团”)以原上海石油化工总厂的部分资产折股投入。 于 1993年 7月 26日,本公司 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同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以美国存托凭证方式挂牌交易。于 1993年 11月 8日,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石化集团于 2000年 2月 25日完成了重组。重组完成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股份”)成立。作为该重组的一部分,中石化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 55.56%的4,000,000,000股国有法人股股本出让给中石化股份持有,中石化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于 2000年 10月 12日,本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7年 9月 27日及 2018年 1月 12日,本公司分别新增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4,176,600元和人民币 9,636,900元。 2022年 8月 12日,本公司通知纽约证券交易所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凭证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退市于 2022年 9月 6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本公司美国存托凭证项目已于 2023年 3月 13日(美国东部时间)终止。 2022年 6月 22日,本公司 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度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根据该一般性授权,本公司于 2023年 2月 17日注销了截止该日已回购的全部 H股股份合计 24,528,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23%。 2023年 6月 28日,本公司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度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根据该一般性授权,本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注销了截止该日已回购的全部 H股股份合计 124,058,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15%。 2024年 6月 6日,本公司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 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根据该一般性授权,本公司于 2025年 3月 3日注销了截止该日已回购的全部 H股股份合计共 96,34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90%;本公司于2025年 6月 12日注销了截止至该日已回购的全部 H股股份合计共 36,264,00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34%。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 10,542,617,5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详细的股本变动参见附注五、32。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业务,将原油加工以制成石油及化工产品。 本公司的主要子公司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集团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的计量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的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本集团相关业务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或开始提供服务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 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 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 (参见附注三、16)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三、22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债权投资等。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 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b)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逾期超过 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资本公积)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1、 存货 (1) 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基于正常产量并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 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 (参见附注三、12(3)) 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三、12(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3、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5确定初始成本。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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