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有色(600259):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7:55:19 中财网
原标题:中稀有色: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稀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1号文核准,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15名,发行价格为40.31元/股,发行股数为34,633,61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6,081,181.89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837,724.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6,243,456.97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
月25日出具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20号)验证确认。

2025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为59,000万元,其中,2,750万元已于2025年12月26日补回募
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50万元于2026年1月30日补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其余53,700
万元于2026年3月9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125,204.00110,012.12
2富远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 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19,652.6319,596.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54,856.63139,608.12 
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83,726.47万元。其中,“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54,619.07万元,“富远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9,107.40万元,“总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在保证
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3,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
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进行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需求时,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补流资金。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和2026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3,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事项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投证券同意中稀有色使用不超过53,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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