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68863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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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8:31: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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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芯碁微装: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芯碁微装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赛德、汤文宇 |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630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3号)批复,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049.7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768.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36.29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
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
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
续督导工作。 |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
|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
|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
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
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 |
|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
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
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
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
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
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
|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
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 |
|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 |
|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6年1
月14日至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25
日及2026年3月12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 2025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2025年4月22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
查报告》;
2025年4月24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2025年4月24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5月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
告》。
2025年5月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
总结报告书》。
2025年6月1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
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年9月1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
|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 无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升级换代速度快,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是行业内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为了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和持续竞争力,公司必须准确地响应客户需求并预测技术发展方向,并根据预测进行包括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换代在内的研发投入。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相关产品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技术升级迭代进度和成果未达预期,或者新技术无法实现产业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和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目前国内PCB直接成像设备及泛半导体直写光刻设备市场主要由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知名企业所占据,公司产品在其面向的市场均与国际巨头直接竞争。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相关产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力度加大,我国PCB及泛半导体设备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半导体终端应用市场的不断增长,国产设备在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我国PCB及泛半导体设备厂商的逐步崛起,将会引起国际竞争对手的重视,从而加剧市场竞争。此外,PCB及泛半导体设备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国内巨大的进口替代市场空间,还将吸引更多的潜在进入者。因此,公司面临着国际巨头企业和中国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如果公司无法有效应对与该等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公司的业务收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但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主流PCB及半导体企业,总体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签署的海外订单多以外币为结算货币,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存在一定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下游PCB及泛半导体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其发展往往呈现一定的周期性,若上述终端行业的产品高端化升级趋势放缓或遭遇周期性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将直接影响上述终端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对上游PCB、泛半导体光刻设备的市场需求造成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在PCB、泛半导体等高科技产业中影响较大,在带来相关产业国产替代机遇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全球通胀处于较高水平,若无有效政策加以限制,国际争端等如继续恶化,对公司全球市场的布局以及部分原材料的采购会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营业收入 | 140,812.13 | 95,394.28 | 47.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28,993.30 | 16,069.53 | 80.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27,632.87 | 14,856.78 | 86.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9,186.49 | -7,154.95 | 228.39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230,837.18 | 206,260.16 | 11.92 |
| 总资产 | 311,665.45 | 278,884.32 | 11.75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1 | 1.23 | 79.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21 | 1.23 | 79.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2.11 | 1.13 | 86.7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8 | 7.91 | 增加5.37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2.65 | 7.31 | 增加5.34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32 | 10.24 | 减少0.92个百分点 |
2025 140,812.13 47.6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同比增长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93.30万元,同比增长80.42%。本年度业务规模及盈利水平的显著增长得益于公司持续深化直写光刻技术应用,推进PCB高端LDI设备迭代升级,丰富泛半导体产品矩阵,泛半导体领域WLP系列设备实现批量交付并助力头部厂商量产。同时,全球化战略落地成效显著,泰国子公司充分发挥区域运营与服务枢纽作用,东南亚市场订单持续向好,海外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产品出口至日本、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品牌全球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前期战略布局逐步进入收获期
2025 228.39%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 ,主要系销售
回款增加所致。
2025年末,公司净资产230,837.18万元,同比增加11.92%,总资产311,665.4511.75%
万元,同比增加 ,总资产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存货及固定资产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与创新优势
技术创新是公司构筑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的关键支撑。本年度,公司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研发规模持续提升,为构建体系化技术迭代能力、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壁垒提供了坚实保障。
依托持续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知识产权成果日益丰富。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31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86项、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32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3项,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54项,形成了覆盖核心算法、光学系统、精密控制、整机集成等方向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同时,公司已形成了系统集成技术、光刻紫外光学及光源技术、高精度高速实时自动对焦技术、高精度高速对准多层套刻技术、高精度多轴高速大行程精密驱动控制技术、高可靠高稳定性ECC技术、高速实时高精度图形处理技术等一系列直写光刻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构建起完整且具有自主可控的技术平台。
在技术成果转化与产品落地方面,公司深度联动市场、客户与产业需求,持续推进产品创新与迭代升级。一方面,不断推动设备向更高光刻精度、更高制程能力方向升级;另一方面,围绕客户实际应用需求,打造高效稳定、小型化集成化的
高端装备;同时,前瞻布局新兴赛道,从研发创新与产能扩张双轮驱动PCB设备高端化升级,重点加快PCB钻孔设备与先进封装设备规模化应用,并积极高端阻焊市场NEX系列直写光刻设备,持续拓展应用场景至FPD制造、IC载板、OLED、新型显示、掩膜版制版等多元领域,不断完善
高端装备产品矩阵,夯实多赛道协同发展格局。通过技术、产品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公司核心技术优势持续巩固提升,多款产品关键技术指标已达到或超越国际同类厂商水平,具备突出的市场竞争力与国产替代能力。
(二)市场和客户
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高竞争力产品与专业化营销服务团队,持续深耕下游应用市场,构建起覆盖全球的销售、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网络,在PCB及泛半导体
高端装备领域积累了优质且稳定的头部客户资源,形成显著的市场壁垒与客户黏性优势。
PCB领域,公司作为全球PCB直接成像设备龙头企业,高端LDI设备收入与市场占有率持续稳步提升,已实现全球PCB百强企业全覆盖,并深度绑定
胜宏科技、
鹏鼎控股、
东山精密、
深南电路、
生益电子、定颖电子、
沪电股份、江西红板、金像电子等海内外头部PCB厂商。伴随PCB行业向高多层、高密度、高阶HDI、类载板加速迭代,头部客户集中度持续提升,公司通过长期技术验证与产线磨合形成强客户粘性,依托大客户战略深度共享行业升级红利,同时以头部客户严苛的性能指标持续驱动产品迭代优化,巩固全球领先地位。此外,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布局,以泰国子公司为区域枢纽,加快拓展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市场。
泛半导体领域,公司持续拓宽产品矩阵与应用场景,全面覆盖IC制造、先进封装、MEMS、分立功率器件、第三代半导体、掩膜版制造、新型显示光刻等关键环节,打造多产品线协同增长格局,积累了
通富微电,
甬矽电子、
华天科技、长电集团、
维信诺、辰显光电、佛智芯、矽迈微、华芯中源、泽丰半导体、亘今精密等企业级客户;IC载板领域持续开拓行业优质客户,已与礼鼎半导体、
兴森科技、新创元、日翔股份、浩远电子、维信电子、
明阳电路、
深南电路等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新型显示领域坚定推行大客户战略,已覆盖
维信诺、辰显光电、
沃格光电、京东方集团等头部企业,不断巩固在高端显示装备市场的领先布局。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多产品线协同渗透,全力打造全球直写光刻设备领域的领导品牌,助力中国
高端装备产业实现新突破。
(三)快速服务、响应优势
直写光刻设备作为PCB及泛半导体制造环节的核心工艺装备,下游客户对设备可靠性、运行稳定性及售后服务响应效率均具备极高要求。公司构建了专业化、全覆盖的技术服务体系,服务团队深度布局华南、华东、华中、华北及台湾等电子
信息产业核心区域,相较于德国Heidelberg、以色列Orbotech、日本ORC等海外厂商,具备显著的本土化服务优势。公司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技术保障,实现30分钟快速响应、国内2小时抵达现场的高效服务能力,在设备安装调试、日常维保、工艺优化及应急处理等方面形成突出的快速响应优势,有力保障客户产线连续稳定运行。
国际化布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全球化市场与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壮大海外销售及技术运维团队,全面提升境外客户服务能力与响应效率。目前公司产品已成功出口泰国、越南、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海外业务拓展势头强劲,出口订单稳步增长。2025年,公司进一步深化东南亚区域市场战略布局,依托技术、品牌及本土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海外市场渗透率与综合竞争力,为全球化业务扩张提供坚实支撑。
(四)产品应用场景优势
公司直写光刻设备具备全场景、宽领域的应用布局优势,产品全面覆盖PCB制造、IC/MEMS/生物芯片/分立功率器件制造、掩膜版制造、先进封装、显示光刻、激光钻孔等众多细分领域,凭借丰富多元的产品矩阵,可精准满足下游不同领域客户的差异化工艺需求,构建起宽广的市场护城河。根据第三方机构灼识咨询数据,公司是全球唯一同时覆盖PCB、IC载板、先进封装及掩膜版制版四大核心应用场景的直写光刻设备企业。公司核心产品成功打破日本SCREEN、ORC等国际厂商的技术与市场垄断,产品性能与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服务全球主流电子制造企业。
(五)专业团队优势
高素质、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团队是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保持行业领先的根本保障。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才双轮驱动,构建起结构合理、底蕴深厚的核心人才梯队。公司领军人才先后获得“安徽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安徽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安徽省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庐州产业创新团队”、“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合肥市领军人才”、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50强等荣誉称号,人才引领与创新驱动成效显著。公司科学家团队拥有三十年以上全球半导体
高端装备研发与工程化经验,核心成员曾任职蔡司、科天半导体等国际一流设备厂商,具备国际前沿技术视野与顶尖研发能力。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技术团队规模达281人,其中硕博学历人员占比接近半数,研发人员专业背景多元完备,覆盖光学设计、精密机械、图形处理、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测控技术与仪器等多学科领域,形成跨领域、协同化的自主研发体系。
(六)差异化竞争策略优势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依托清晰的分层分类竞争思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在PCB市场,公司采取高低端协同布局策略,高端市场凭借产品稳定性、可靠性与本土化服务能力直接对标国际厂商,持续突破高阶市场;中低阶市场则依托FAST系列产品的高性价比与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有效提升市场覆盖与占有率。同时,公司拥有成熟的自动化产品线,可实现线路、阻焊、载板等多场景制程的自动化生产,能够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曝光制程智能化解决方案,在非标定制化设备开发与服务上具备强劲实力。在泛半导体领域,公司通过设立专业的泛半导体事业部,统筹推进产品研发创新与市场落地,不断拓宽应用领域,精准满足全球客户对高端直写光刻设备的需求,积极参与全球化市场竞争,致力成为微纳直写光刻领域的国际领先企业。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研发支出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123.39 | 9,769.71 | 34.33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3,123.39 | 9,769.71 | 34.33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32 | 10.24 | 减少0.92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285项,其中发明专利86项、实用新型专利132项,外观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54项。公司具体知识产权获取情况如下:
| 类型 | 2025年新增 | | 累计数量 |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 | 11 | 225 | 86 |
| 实用新型专利 | 14 | 29 | 161 | 132 |
| 外观设计专利 | - | 4 | 13 | 13 |
| 软件著作权 | 7 | 8 | 54 | 54 |
| 合计 | 34 | 52 | 453 | 285 |
注:2025年,公司新增52项知识产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有12项专利届满,故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数量按专利权维持数进行统计后为285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本持续督导期,公司未有新增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78,936.29 |
|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 |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37,821.40 |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16,123.08 |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53,944.48 |
| 尚未使用金额 | 24,991.81 |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 22,000.00 |
| 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净额 | 1,781.64 |
| 减:其他转出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773.45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551906776410802 | 活期存款 | 5,944,397.06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
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522001541721000002 | 活期存款 | 4,470,304.9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营业部 | 8112301012100947766 | 活期存款 | 20,602,224.34 |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 | 76670180803908811 | 活期存款 | 16,717,546.00 |
| 合计 | 47,734,472.33 | | |
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5年2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歌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纳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光刻”)、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光刻”)于2025年2月14日-2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票3,150,000股、248,875股和206,125股。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相关主体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股东实际减持结果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程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减持计划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5年10月1日,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卓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634,81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2.00%,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相关主体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2025年12月31日,程卓女士已减持940,000股公司股份。
2025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少锋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300,000股。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期初
持股数量
(股) | 期末
持股数量
(股) | 增减变动
量(股) | 期末
持股占比 | 期末质押、
冻结数量
(股) |
| 程卓 | 董事长 | 36,787,490 | 35,847,490 | -940,000 | 27.21% | - |
| 方林 | 董事、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1,100,000 | 1,100,000 | - | 0.83% | - |
| 魏永珍 | 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 - | - | - | - | - |
| 赵凌云 | 董事 | - | - | - | - | - |
| 周驰军 | 董事 | - | - | - | - | - |
| 刘锋 | 董事 | - | - | - | - | - |
| 钟琪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周亚娜 | 独立董事 | | | | | |
| 王乐得 | 独立董事 | | | | | |
| 杨维生
(离任)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胡刘芬
(离任)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董帅
(离任)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 | - |
| 薛辉
(离任) | 监事 | - | - | - | - | - |
| 纵文博
(离任) | 监事 | - | - | - | - | - |
| 何少锋 | 核心技术人员、
总工程师 | 1,120,000 | 820,000 | -300,000 | 0.62% | - |
| CHENDONG | 核心技术人员、
首席科学家 | - | - | - | - | - |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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