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1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45,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超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3,770,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34%。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1,462,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19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08,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08,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3%。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08,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3%。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印尼联合体合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3,485,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7%;反对22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3,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34%;反对22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2%。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何晶晶律师、袁晟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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