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7:41:16 中财网
原标题:无锡振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金祥、钱犇及其 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64.4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63.1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钱金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钱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0211MA1TB1E4XE □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0211MA1UYCQK3B □不适用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4.42%
比例为 。

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截至2026年3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4,500,0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1,04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14%。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 (万股)变动前比 例(%)变动后股数(万 股)变动后比 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资金来 源(仅 增持填 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无锡君润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9,636.200027.539,186.200026.24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请 注明)2026/3/17- 2026/3/20/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钱金祥4,095.420011.704,095.420011.70///
钱犇7,829.780022.377,829.780022.37///
无锡康盛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992.60002.84992.60002.84///
合计22,554.000064.4222,104.000063.14------
注:1、本次变动前与变动后,以公司股份总数350,086,304股计算;2、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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