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688166):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年1月27日,博瑞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年11月18日,博瑞医药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瑞医药进行持续督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等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11号)要求,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民生证券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国联民生业务开展主体。经前期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相关司局的充分沟通与协商,2025年9月23日民生证券将投资银行客户和业务迁移并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详见《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及客户与业务迁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号)。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国联民生承销保荐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12 12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个月内有效。2020年11月26日,上述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及时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 2020 12 11 12 公司迟至 年 月 日方召开董事会审议未来 个月的现金管理额度, 对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0日之间存续的现金管理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6 20 针对上述事项, 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出 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邹元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8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在前述事项中,邹元来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邹元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事项,2025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5]0031号) 在前述事项中,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邹元来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根据《警示函》的认定,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邹元来予以监管警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仿制药研发风险 仿制药(含制剂和原料药)研发投资较大、周期较长、风险较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仿制药一般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如适用)、申报、审评与审批等阶段,如果最终未能通过审评审批,则仿制药研发失败。 2、创新药研发风险 创新药物的技术要求高、研发难度大、研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创新药物的研发大概包括以下阶段:(1)候选药物的筛选,包括先导化合物的产生和优化、体外药效模型和体内药效模型的建立等;(2)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理学、毒理学、药剂学和微生物学研究等;(3)临床研究,一般分为临床I期试验、临床Ⅱ期试验、临床III期试验,主要验证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等;(4)新药申请,包括专家评审、检验、注册等;(5)上市及上市后的持续监测等。 创新药物的研发风险大概包括:(1)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的风险:由于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不到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2)临床研究失败风险:在临床过程中,若发生非预期的严重不良事件或临床疗效达不到预期,可能导致暂停甚至终止临床研究,影响研发进度或导致研发失败;(3)审评审批风险:近年来,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制度不断调整,主管部门对研发过程的监管要求也持续提高,由于创新药物研发周期较长,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制度变动或相关标准提高,可能影响药物研发和注册进度或导致审批结果不及预期,甚至导致研发失败。 3、人才团队建设风险 公司过往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经验丰富、技术攻关能力强、专业结构合理、人员构成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否维持现有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核心竞争力,以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引进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则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是研发驱动的创新型产品和技术平台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59,338.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8.49%,研发投入较大。公司下游客户对特色原料药及其中间体的采购需求分为研发验证阶段和商业化销售阶段,其中研发验证通常需要经过小试、中试、验证批等阶段,相应产生阶段性的采购需求,在产品获批后,进入商业化销售阶段,并形成连续稳定的供求关系。公司部分收入来源于下游客户研发验证阶段的采购,受客户产品研发进度和结果的影响较大,且药品研发具有较高的固有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该阶段下游客户的需求存在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而由于公司研发投入较大,公司业绩在季度间甚至年度间存在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2、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从事高技术壁垒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业务,下游客户包括国内外药品制剂企业。同一制剂产品根据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后可更换API供应商,若公司产品未能在技术上持续创新,保证在收率、杂质含量及成本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则有可能面临下游制剂企业更换API来源及当前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药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组织产品的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4、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博瑞医药、博瑞泰兴、博瑞制药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子公司瑞一鸣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15%的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此外,公司及子公司还享受出口退税等增值税税收优惠。 未来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未能通过后续进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会上升,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产品主要出口欧盟、美国和“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主要以欧元和美元计价。如人民币对欧元或美元等币种的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发生波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52.29%,毛利率水平较高。若未来因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直接人工上涨、产品议价能力降低等使得公司毛利率水平下滑,将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4、技术收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技术收入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创新药的技术成果转让,另一类是协助下游客户完成仿制药的技术转移和注册申报,并以取得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为合同目标。公司技术服务具有合同周期长、风险相对较大的特点,已经预收的技术合同款项存在需要退回的风险,公司在完成技术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明确退款条件消除时确认收入,因此每个会计期间能够确认的技术收入金额可能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四)行业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 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革命性的重大技术发现,有可能促使疗效和安全性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诞生,若上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技术升级和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物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产生重大冲击。 2、医药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逐步深入开展,涉及药品的审评审批、制造、包装、许可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医保目录调整、“两票制”、带量采购等重大行业政策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行业监管制度的改革,对医药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会对行业竞争格局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不能及时、较好地适应政策调整的变化,将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失去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3、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的价格风险 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出台,短期内或会加大医药企业的经营风险,下游仿制药企业将面临制剂产品终端价格下降的压力,对于部分上游供应商较多、竞争较为激烈的成熟品种,随着制剂终端价格下降,将会逐步传导至上游原料药供应商,使得原料药亦面临价格下降的风险。 长期来看,带量采购政策将对仿制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对药企质量和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研发技术实力和效率、API质量和成本在整个制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如公司在上述方面不能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未能持续丰富研发管线或推出新产品,在新一轮医药变革中将可能失去竞争优势。 (五)宏观环境风险 国际化是公司发展的重点战略之一,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产品主要出口欧盟、美国和“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如果外销业务所涉及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外销业务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将可能给公司外销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预付款所致。 综上,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技术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发酵半合成、多手性药物、非生物大分子、吸入制剂平台及偶联药物平台等五大具有全球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平台,均为行业公认的技术难度大、进入门槛高的领域,研发方向包括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公司通过构建高端药物开发技术平台,树立了较高的市场竞争壁垒,为公司不断研发出较高价值属性的产品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公司以研发为驱动,形成了药物研发、知识产权、药品注册与法规、商业化生产、质量体系为一体的平台化制药技术综合能力。 2、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选择技术壁垒较高、市场需求刚性的药物进行自主研发,贯通“起始物料→高难度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制剂”全链条。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多个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品已经在美欧日韩等主要的国际规范市场国家和中国进行了DMF注册并获得了客户的引用,并进一步向制剂产品领域拓展,逐步建立起原料药与制剂一体业务体系。 近年来,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政策的出台,将促使医药行业格局加速洗牌,重新定义了仿制药核心竞争要素,对药企质量和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料药质量稳定性、研发技术实力和效率、成本和产能稳定性在整个制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显现,公司的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突显。 3、全球化的市场与灵活的商业模式 公司产品覆盖全球市场,主要包括中国、欧盟、美国、日韩以及其他“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全球化的市场,减少了对任何单一特定国家或地区市场的依赖,也可以使公司通过更多市场拓展,摊薄前期的产品研发投入。 在产品链条不同阶段,公司根据自身产品布局及市场需求,灵活选择自主申报制剂产品策略或技术支持合作方申报制剂。凭借研发技术优势,在某些特定区域市场,公司向部分客户提供包含原料药在内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支持客户制剂产品上市销售后,公司可按照一定方式和比例享受客户制剂销售的利润分成。 为国际大型药企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并进行制剂收益分成的模式体现了公司在产业链中的技术地位,在国内企业中较为少见。 4、质量优势 公司严把质量关,始终将“持续创新,护佑健康”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诉求,秉承“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标准要求的药品”的质量目标,将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视为公司永恒的追求,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准,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公司在质量标准严格遵从国家法定标准的基础上,还对部分关键质量指标进行严控和提高,制定了高于法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出口产品的控制要求均符合或高于欧盟、美国药典规定标准;公司强调系统保障和过程控制,降低非生产期间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在生产环境控制、质量要素管理等方面也有更严格更高的要求,保障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目前,公司的原料药生产质量体系符合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的GMP或cGMP标准,公司的制剂生产质量体系符合中国GMP标准。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研发、技术、质量等方面,在2025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59,338.37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90.32%;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48.49%。 2025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博瑞医药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IPO募集资金 单位:元 单位:元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博瑞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博瑞医药实际控制人为袁建栋先生和钟伟芳女士。2025年度,博瑞医药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