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因新能源商用车生产项目的新厂区建设需要,拟向以建设银行为首的多家银行申请银团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贷款利率为3%,贷款期限为8年,还款方式按照与银行约定的还款计划逐期偿还。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植一客的控股股东,拟为中植一客在上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质押。具体担保安排如下: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45%的担保比例,为中植一客上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中植一客55%股权作为质押标的,为中植一客上述银团贷款提供质押。鉴于前述质押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配合相关方办理本次股权质押登记事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助于中植一客新厂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中植一客自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来,生产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销售规模实现大幅度增长,企业态势全面向好,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中植一客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除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本次银团贷款增信措施还包括中植一客股东犀重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吴项林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新厂区所在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建成后追加建筑物及设备抵押以及犀重汽车11.82%股权质押,可足额覆盖贷款额度。 此外,本次还设置了犀重汽车及其实际控制人吴项林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犀重汽车500万股股权质押、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0万股)质押等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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