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批准,公司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立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并对其履职情况予以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督情况、立信审计情况及其所提供的审计机构基本 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等(如附件),评估意见为: 立信能独立、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并公允表达意见,与公司就所有重 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真实、完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审计机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予以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充 分讨论和沟通,督促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履行特别注意义 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相关文件,以及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相关情况,认为立信及其拟委派的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审计收费系立信根据审计服务范围及工作量所确 定,经2025年9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研究,同意 将公司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2月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邀请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列席,共同审阅了审计机构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 2026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研究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邀请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列席,共同听取了公司审计机构2025年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汇报,并对报告情况无异议。 特此报告。 附件:立信出具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履职情况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1日 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履 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 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配备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项目组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立信税务专家、估值专家、信息系统专家成员等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分别就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与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 报,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的时间要求。立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的要求设计、实施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为持续高质量地执行业务提供支撑,并采用风险导向的方法设计、实施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风险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 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进一步提交本所专业技术部负责人、风险控制委员进行咨询裁定。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双方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 3. 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质量控制负责人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 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上述体系的实施和运行确保了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 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 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计、实施和运行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和政策,相关制度和政策构成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 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 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立信 遵循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立信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2025 2025 12 31 范,对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及 年 月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等执行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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