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600507):方大特钢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 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 2026 其中董事 年度薪酬及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元薪酬,将在公司 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薪酬总额的50%;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将于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4、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将于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6、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上述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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