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48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 11 附表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3. 12 - 13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4- 16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518Z0487号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灿光电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灿光电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灿光电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灿光电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灿光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487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杨运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子强 2026年 03月 20日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075,0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3元,申购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7,088,919.96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82,911,073.16元(以下简称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6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2,070,93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0元,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83,597,236.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639,845.23元,份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692.83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786.48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356.00万元。2024年度,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6,504.27万元(其中:支付项目支出6,503.66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6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695.13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574.36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931.50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980.43万元。2024年度,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83,090.56万元(其中:支付项目支出83,068.99万元 ,支付银行手续费21.57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033.31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379.81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862.99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356.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9,686.98万元(其中:支付项目支出9,686.95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84.66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172.91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1,088.51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1,134.9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10,598.55万元(其中:支付项目支出10,597.91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64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746.24万元。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因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7月23日,公司分别与上述2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25.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4.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8,819.7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号)。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25.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1年1月7日使用募集资金294.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GaN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的研发进度,公司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此,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GaN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Mini/Micro LED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和“GaN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部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期限所致,扣除待支付款项后均无节余募集资金。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45,715.3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985号)。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901,03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3年10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3,844,675.4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7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5、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1)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利息收益金额为154.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附表 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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