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688295):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俊惠,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俊惠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雨琛,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梁雨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庆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付俊惠、签字注册会计师梁雨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2024年12月27日因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其他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签字注册会计师梁雨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致同所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经与致同所充分沟通,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最终审计费用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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