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杜国良先生、熊新华先生、占小平先生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杜国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就涉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全年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及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计划、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重点审计领域等提出要求。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查重点、工作方法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方面提出明确管理要求。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内控运行机制,审议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积极推动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各方工作中的诉求和问题进行协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年度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审查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认真、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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