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600449):宁夏建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罗立邦(主任委员、 会计专业资格)、独立董事黄爱学、董事于凯军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定期 报告、财务报告(表)、内控评价报告、内审工作总结及计划、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续聘外部审计服务机构、制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 作总结、内控体系工作、内控监督评价及整改落实等相关报告,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对修订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进行审核,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工作。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表)及拟披露的定期报 告进行事前审核与专业把关。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当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2025年度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五)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经查,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存在违法违规或 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监督关联交易工作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5项,分别是《关 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终止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作用,认真做好指导、监督、督促、评价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的沟通交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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