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邓炜辉)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9:46:02 中财网
原标题: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邓炜辉)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炜辉,男,1985年 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
律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次,股东会会议 4次,
本人均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
决策材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并就与股东利益密
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股东 会次 数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 讯方 式参 加次 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 
邓炜辉1096104
2025年度,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秉承审慎、负责的原则,独
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
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有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3次,还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在历次专委会和专门会议
中,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履
行职责,认真查阅基础资料,沟通具体情况,积极参与对议案的
讨论,并结合本人法学领域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判
断,确保表决意见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内审工
作,认真查阅内审部门出具的相关审计资料,保持与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财务负责人的有效沟通。在公司开展 2024年度审计工
作期间,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并充
分沟通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活动,
分别出席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 2025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密切关注公司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及诉
求,捕捉市场疑问与潜在风险,并向公司反馈及了解核实具体情
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
会及与年审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审计部门、年报编制工作人
员见面沟通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 19.5天。

结合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从外部独立事件,对公司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业务发展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除了关注
公司本部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还前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
水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考察,实地走访该子公司在建重点项
目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工
程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并与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
技术人员深入交流子公司的业务运营、市场拓展及内部管理等情
况,充分掌握一手信息,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
础。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
过多种渠道协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
部资讯,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同时,公司还助力独立董事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组
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合规”专题培训,
帮助我们及时掌握监管政策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报告期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
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报告期
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年度审议金额,
并且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保障
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到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
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以上定期报告
的确认意见书。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出具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
合作期限已到期,公司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要求,
以公开选聘方式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国富)
为 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事先就解聘事
项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对解聘事宜无异议。经核查北京
国富提供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等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
北京国富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质,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为此,本人同意公
司聘用北京国富为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
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该事项提交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
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酬方
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
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通过与外审机构沟通、听取经营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渠道,
对公司经营发展、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
督,并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慎的核查,充分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持续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及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不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为公
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签名:邓炜辉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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