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昌股份(9200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伟胜)
证券代码:92002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伟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等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欧伟胜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88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天津纺织工学院教师;1997年11月至今,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部门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方式,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人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主动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事项的汇报,本人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按约履职,履职情况良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股东会等契机,听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个工作日。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工作会议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此外,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保持独立判断,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重大经营决策等事关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在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客观、审慎发表专项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与制衡作用,认真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全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河北证监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履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中小投资者保护等内容。通过持续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辖区资本市场合规培训等,进一步提升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合规意识与专业水平,为公司规范治理、审慎决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 年度,公司为本人的独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和必要支持。公司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本人提供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能够充分做好议题准备并与本人详尽沟通,公司能够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所提意见与建议,积极回应相关质询,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风险防范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北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职。报告期内,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审计机构选聘与督导、内部控制评价、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立足专业对公司财务核算、信息披露、资金管理、募投项目实施等事项审慎核查,独立发表专业意见,重点保障公司上市后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督促公司规范财务治理、强化风险管控,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聘任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新公司法要求,董事梁卫华先生因公司内部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永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制度对公司独立董事、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做出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津贴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度发放。公司内部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良好,整体绩效考核情况达标,公司已按规定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不存在违规发放薪资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武清合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等未发生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欧伟胜 2026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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