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601528):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7号》的规定,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行”)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2021年5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 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588号)核准,本行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935,4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12元。截至2021年6月17日,本行募集资 金专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募集总额人民币1,195,108,748.38元(已扣 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487,446.66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人民币13,366,684.43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该等其他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742,063.95元。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截至2021年6月17日止本行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237号《验资报告》。 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要求,本行在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账号为201000277467856,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195,108,748.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该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181,742,063.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81,742,063.95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核 心一级资本,与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 报告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由于银行业务 的特殊性,本行募集资金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前次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后,本行资本水平获得提高。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定期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 较 本行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前次募集说明书等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披露内容进行逐项 对照,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本行已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时承诺的募集资 金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本行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年3月25日 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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