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21:21:09 中财网

原标题:兆丰股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1-16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4013号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兆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兆丰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兆丰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兆丰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兆丰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兆丰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2017 1446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7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共计募集资金104,519.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09.1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8,10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50.5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759.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3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2,1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4.09元,共计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万元(不含税额总计3,773,584.90元,公司前期已以自有资金预付273,584.9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6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09.91万元(不含税)和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2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5,415.5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682.29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活期存款余额3,682.29万元,理财余额(含结构性存款)31,0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4,032.65 630.80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万元。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净额 万
元,募集户注销余额转入一般户0.59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9,448.2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1,279.85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活期存款余额6,279.85万元,理财余25,000.00
额(含结构性存款) 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407.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808.87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活期存款余额7,808.87万元,理财余额(含结构性存款)14,0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42.04万元。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净额439.09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849.5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805.92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活期存款余额16,805.92万元,理财余额(含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2025 2
集资金监管规则(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6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9月26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5月15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其中,受2018年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注销原“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划转至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造项目专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因此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于2020年10月2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存放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210188000097334)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宁波银行股份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852913)。因该事项的变更,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注销原“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在宁波银行股份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629460)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在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注销原“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在宁波银行股份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852913)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资金用于更符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的汽车电控领域,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48
案》,同意将“年产 万套商用车免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852913)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资金用于更符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的汽车电控领域,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48
案》,同意将“年产 万套商用车免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3310010110120100356843募集资金专户
33210188000103543募集资金专户
 结构性存款
33210181000086135通知存款户
合 计 31,279.85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969.26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630.8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2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01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银行账号账户类别
71030122000950330募集资金专户
 结构性存款
71030122000950274募集资金专户
361080784806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42.73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439.0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0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00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12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在持有中的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融机构 银行账号 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332101880 0010354310,000.002025/09/052026/03/05
 10,000.002025/12/022026/02/02
 5,000.002025/09/162026/03/16
 25,000.00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号余额起息日到期日
710301220 009503304,000.002025/07/142026/01/14
 4,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原技术中心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新购置国内外高端研发、检测设备和应用软件,新增研发人员,拟对行业技术及相关应用进行重点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现从新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工装设计、产品试制与检测试验的一体化,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工艺创新设计能力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作用,可缩短产品设计周期,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综合研发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公司在研发投入、更新设备、加快新产品开发、提升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需要营运资金的支持。该项目主要目的为:补充营运资金,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的履约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第一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从实际经营出发,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缩减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和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合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48,869.00万元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预算 (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量(万 元)项目名称投资预算 (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量(万 元)
48,669.0048,669.00年产 360万套汽车 轮毂轴承单元扩能 项目23,669.0023,669.00
9,983.009,983.00企业技术中心升级 改造项目9,983.009,983.00
16,939.0016,939.00   
15,169.0015,169.00汽车轮毂轴承单元 装备自动化、管理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目8,239.008,239.00
  年产 3000万只汽车 轮毂轴承单元精密 锻车件智能化工厂 建设项目48,869.0048,869.00
5,000.004,999.40补充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5,000.004,999.40
 95,759.40  95,759.40
2.第二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主机与售后市场“双轮驱动”战略的落地,有力拓展商用车主机市场,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未来根据实际需求具体实施,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施当天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准)以7,200.00万元为限用于投入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期注册资本出资(7,200.00万元)。

2020年10月20日,兆丰股份公司完成对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7,20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出资。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预算 (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量(万 元)项目名称投资预算 (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量(万 元)
23,669.0023,669.00年产 360万套汽车 轮毂轴承单元扩能 项目23,669.0023,669.00
9,983.009,983.00企业技术中心升级 改造项目9,983.009,983.00
8,239.008,239.00汽车轮毂轴承单元 装备自动化、管理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目8,239.00[注]2,115.02[注]
  设立合资公司“陕 西陕汽兆丰科技有 限公司”项目7,200.00[注]7,200.00[注]
48,869.0048,869.00年产 3000万只汽车 轮毂轴承单元精密48,869.0048,869.00
  锻车件智能化工厂 建设项目  
5,000.004,999.40补充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5,000.004,999.40
 95,759.40  96,835.42
[ ]
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量为8,239.00万元,变更后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与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计募集资金使用量9,315.02万元,差异1,076.02万元来源于历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1。

2022
(二)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经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预算 (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量(万 元)项目名称投资预算 (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量(万 元)
45,229.0612,999.73   
36,063.029,513.00年产 230万套新能 源汽车轮毂轴承单 元项目36,063.029,513.00
  年产 30万套新能源 车载电控建设项目18,079.6913,307.54
 22,512.73  22,820.54
[注1]已终止的“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2,999.73万元,变更后新增的“年产 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3,307.54万元,差异 307.81万元来源于本期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注 2]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年产 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改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表1-1: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95,759.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32.6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448.21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6,069.00[注 1]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8.55%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改变项目 (含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 能项目48,669.0023,669.00893.2827,407.61115.80[注 2]2023-12-31[注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9,983.009,983.001,445.015,952.7359.632026-12-31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 研发项目16,939.00    2018-12-31已变更不适用 已变更不适用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 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5,169.002,115.02 2,136.20101.00[注 4]2020-12-31已变更不适用 已变更不适用
年产 3,000 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 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48,869.001,694.3631,752.2764.972026-12-31项目尚未完成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 有限公司”项目  7,200.00 7,200.00100.00 18.9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0,760.0091,836.024,032.6574,448.81     
补充流动资金 4,999.404,999.40 4,999.40100.00    
合计95,759.4096,835.424,032.6579,448.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成。经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待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变更 为后续以自有资金投入。 2.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 业的利益,经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 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 年12 月 31 日。后续公司将适时调 整战略布局,经营方针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改进、产品升级及人员配备,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及业务拓展的情况下 审慎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3.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基于实际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决定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相关清算手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缩减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 单元扩能项目和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 系统研发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合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48,869.00 万元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 万只汽车轮 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2、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 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未来根据实际需求具体实施,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 施当天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准)以 7,200 万元为限用于投入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的 一期注册资本出资(7,2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 4,793.79 万元。其 中: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4,528.98 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26.42 万元,汽车 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138.38 万元。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金额为25,000.00万 元万元,均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6,279.85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2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公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注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15.80%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相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本期期末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注 3]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系在已建的厂房内实施,通过购置先进高效、可靠、适用的设备,完善厂区公用动力等配套系统,实现
车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等工艺流程的组线生产。随着该项目建设期间的不断投入,产能逐步增加,2025 年度实现的效益5,279.80万元
[注 4]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1.00%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相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本期期末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附表1-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22,512.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42.0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49.54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999.73 [注 1]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7.74%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改变项目 (含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 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12,999.73     已变更不适用 已变更不适用
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9,513.009,513.001,125.071,275.4513.412026-12-31项目尚未完成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13,307.54[注2/注3]316.972,574.0919.342026-12-31项目尚未完成  
合计22,512.7322,820.541,442.043,849.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 的利益,经 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对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年 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在利用现有产能及 技术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产品研发等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有序实施的情况下审慎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 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金额为 4,000.0万元,均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16,805.92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4,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公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注2]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终止的“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2,999.73 万元,变更后新增的“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3,307.54 万元,差异 307.81 万元来源于当期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注3]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改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部
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改变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改变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 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 工厂建设项目年产 360 万套汽 车轮毂轴承单元扩 能项目48,869.001,694.3631,752.2764.972026-12-31项目尚未完 成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 驱动及控制系统研 发项目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 装备自动化、管理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目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 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汽车轮毂轴承单元 装备自动化、管理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目7,200.00 7,200.00100.00 18.96
合计56,069.001,694.3638,952.27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一、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缩减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的投资规模 本项目原计划采用的主要设备为德国和韩国进口设备,随着“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的提 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过对比论证,部分国产设备亦能达到设计质量与产能的要求,且价格显 著低于同类进口设备;为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公司将根据要求,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从而大大节约项目建设成本。同时该项目当中的部分前道加工工序拟 调整到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中实施, 也相应缩减部分设备投资。 2.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本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本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结合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项目研发进展不确定性较大,需要根据政策环境和技术发展逐步投入,预计该项目短期内难以有效 提高公司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高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将该项目调整为使用自 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原计划研发内容未来将根据研发情况逐步投入。 3.缩减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后续改为以自有资 金投入 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2018年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由15,169万元缩减为8,239.00万元,于2020年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 项目变更为后续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于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 公司”项目,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 化技术改造项目和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募集后 合计承诺投资金额多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1,076.02 万元。 4.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二、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缩减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 目和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 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合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48,869.00万元投入新增募投项目 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 2018年2月26日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变更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 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该项目改为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以 7,200 万元为限)用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合资公司一期注册 资本出资(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事项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2020 年9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三、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上述会议召开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等 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 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将“年产3,000万 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 需求及业务拓展的情况下审慎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表2-2:(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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