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内控制度体系监管有效,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根据新的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的不断变化,对现有内控体系进行系统化梳理和完善,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在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公司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室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各种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内部控制,从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等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覆盖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银磁材料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利润总额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子公司管理等。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报告期,公司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修订,并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不再设监事会。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有力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与内部监督实效。 2、组织架构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确保决策科学规范。 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考核标准,强化激励约束;审计委员会主导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审议,统筹内外部审计工作,履行监督核查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了坚实的治理保障。 职能部门:公司依据业务规模与发展战略,科学设置内部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晰、业务流转顺畅,形成了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运营管控体系。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室,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客观评价。公司审计室独立于管理层,直接对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通过常态化内部审计,持续规范业务流程,推动内控体系优化,提升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4、人力资源 围绕发展战略与业务需求,公司建立了涵盖招聘录用、岗位管理、培训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激励措施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退休和返聘员工管理制度》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人员退出机制与考核要求,完善了关键岗位的风险管控,全面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5、公司文化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践行“健康工作、快乐生活”的理念。公司倡导全员健身,设立专项健身奖励基金,对健身进步者进行奖励;加大人文关怀力度,设立结婚生育贺金、困难慰问金及子女升学奖等,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通过举办长跑比赛、发行专刊、组织知识竞赛等多元化文体活动,有效激发了组织活力。 6、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制定了包括《资金管理制度》《预付款管理办法》《应收账款赊销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制度》及《付款与报销审批流程》在内的多项核心制度。公司严格执行授权审批与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了科学的相互制衡机制,通过严格的货币资金收支管控,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切实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 7、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与经营模式,构建了全流程的销售与收款内控体系,在客户资信评估、合同审批、发货、收款及坏账处理等关键环节,均有明确的岗位权责和制约措施,确保不相容岗位有效分离。日常管理严格遵循制度规定,特别强调对应收账款风险、市场风险的控制。 8、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体系,设立专门采购部门,并制定了《供方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对供应商比选、采购审批、合同订立、验收及付款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管控。实施供应商绩效考评与名录动态更新,深化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全力保障供应链的可持续性。 9、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落实“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验收与付款、保管与领用、处置与审批”等关键环节的不相容岗位分离与相互制衡机制。此外,通过标准化的固定资产业务流程,规范了资产取得、验收、维护、盘点、处置、报废等环节;所有资产均建立卡片,定期实施盘点,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10、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财务部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及内控制度,主导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 11、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构建了多层级管控机制,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定,实施关键管理岗位委派制,实现了对子公司重大决策及日常运营的有效管控。同时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控有效性评估与专项检查。子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建立了覆盖存货、资金、印章等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1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对关联股东的特别限制、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事项,切实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决策程序、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无潜在担保风险敞口。 14、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①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改进情况 1、报告期,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不再设监事会,并同步修订了相关工作细则。 2、报告期,董事会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修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激励办法》,聚焦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良、装备升级及降本增效等高难度项目,并修订了市场开发、过程控制、供方管理及设计控制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确保制度与业务实际契合有效。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确保其有效执行。随着公司发展及内外环境的变化,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持续优化与经营规模、业务发展、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控制度建设,同时加强内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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