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603013):亚普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吉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吉子) 在2025年度工作中,作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出席公司2025年度各类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在法律合规及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崔吉子: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民法、经济法)。曾任华东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3月1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会议、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含2次临时会议),本人作为非委员的独立董事列席了审计委员会的部分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其中本人参与相关会议内容如下:
(三)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5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16天,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履行勤勉义务: 1.出席会议与调研:除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外,本人多次前往公司总部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通过现场参观生产线、与管理及技术人员交流,直观了解了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研发、质量管理及分厂运营状况。 2.会前准备与沟通:为保障董事会决策质量,本人在多项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均投入专门时间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工作内容包括:详细了解收购赢双科技、股份回购、董事长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关联交易预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等重大议案的背景、细节、法律合规要点及商业逻辑;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就议案内容、潜在风险、监管要求及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进行面对面深入交流。 3.参加业绩说明会:出席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直接听取管理层对经营成果的解读,并关注投资者互动环节的问题与回应。 4.专题交流:与董事会秘书就新规下独立董事如何更好履职、公司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等专题进行了专项交流,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对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报告期内,通过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及会下沟通,本人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的密切联系。重点关注了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关键问题、内部控制测试结果、重要会计估计与判断等。本人敦促审计机构保持职业审慎,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同时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以共同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重要出发点。通过亲自出席年度及临时股东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现场提问与建议;日常通过查阅上证E互动等投资者关系平台,关注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章程修订等涉及股东切身利益的议案时,本人特别注重评估其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确保决策程序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在2025年度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便利。公司能够及时、完整地送达各类会议通知与审议材料,确保本人有充足时间进行会前研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开放、透明的沟通态度,乐于就公司经营、财务及合规状况进行汇报与交流,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基础。公司良好的配合机制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判断,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相关方变更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客观原因拟延长股份增持计划期限。本人对该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审核了延期原因、合规性及对市场和公司的影响。认为该延期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系在遵守监管要求下的合理安排,程序合规,且未改变增持核心承诺,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本人对此表示同意。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在审计委员会会议及与会计师的沟通中,本人持续跟踪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进程及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5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审查了该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过往审计服务质量,并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的评估。本人认为,续聘决策程序合规,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胜任能力,审计费用定价合理。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因原财务负责人王钦女士退休,公司董事会聘任李鹏勇先生为新任财务负责人。本人审核了其职业背景、专业资格及诚信记录,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与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本人审查了变更依据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认为该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对财务影响在合理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七)董事提名与任免情况 2025年,公司因治理结构优化及人事变动,进行了职工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增补选举。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专业背景等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法定及章程规定的条件,选举程序规范、透明。 (八)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事项 本人列席参加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及薪酬方案的审议会议。本人认为相关考核体系设计科学,薪酬方案与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本人积极运用法律与公司治理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决策中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公司合规运营、风险防控及治理结构完善,致力于推动公司朝着规范、透明、健康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使命,持续深化对上市公司监管动态、行业发展趋势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理解与研究。本人计划进一步增加深入公司经营一线调研的频次与深度,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密切沟通。通过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亚普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吉子 2026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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