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6002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柴动力”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综合公司2023年节余募集资金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7,288.5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4%,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34.64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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