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601456):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民生 公告编号:2026-012号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审议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顾伟、周卫平、吴卫华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预审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做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开展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度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前述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出 有限公司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关联自然人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取得收入10.26万元,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取得收入8.43万元,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取得收入3.85万元,支付关联自然人认购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利息0.06万元。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 、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与其他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司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企业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6008095K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可 注册资本:868,913.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经营范围: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9.13%),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34.42%),江苏省财政厅(6.44%)。 2025年9月30日,国联集团总资产3,103.08亿元,净资产845.68亿元。2025年1-9月,国联集团营业总收入212.27亿元,净利润24.35亿元。2024年12月31日,国联集团总资产2,221.14亿元,净资产596.70亿元。2024年,国联集团营业总收入265.52亿元,净利润35.09亿元。 国联集团成立于1997年12月16日,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企业集团。国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8.52%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国联集团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履约。 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包括:国联集团;国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国联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由国联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国联集团相关企业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主要包括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虹茂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锡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锡洲国际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其他关联法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上述已列明的关联方除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国联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一)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费及佣金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并参考当时价格,经公平协商确定。 (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将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进行。 (三)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 双方租赁物业的租金参考与相关租赁物业类似地段及规模之物业的现行市场租金水平,并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相关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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