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科技(60039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志新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办法》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按规定 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本人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致真书院院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 业任职;不属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在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亦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8次,实际 出席8次),召开4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2次)。 召开会议前,对会议将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阅读,通过董事 会秘书等人员收集决策所需的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特别对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最 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 或者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 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 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 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 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 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法定要求。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概况如下(已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定) (1)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采购物资17,080.96万元,销售商品230,636.45万元,提 供劳务3,659.44万元,接受劳务2,164.02万元,向关联人借款 等金融服务109,744.28万元,出租资产325.33万元,承租资产 11,966.47万元,托管资产收入1,190.27万元。 (2)2025年关联交易计划 采购物资36,344.00万元,销售商品273,646.00万元,提 供劳务11,081.00万元,接受劳务2,893.00万元,向关联人借 款等金融服务219,105.00万元,出租资产362.00万元,租入资 产15,870.00万元,托管资产收入1,124.00万元。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接受控股股 东担保,并支付手续费(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定)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中 的3.7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由中国航发成发提供担保,公司 向中国航发成发按实际担保金额支付1%的担保费用,按年结算。 3.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2025年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定) 因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 交易业务发生额进行调增,共计增加52,728万元,其中向关联 方销售产品51,063万元,出租资产49万元,承租资产1,085万 元,托管资产531万元。 4.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概况如下(已经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定) (1)2025年1-9月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采购物资4,472.83万元,销售商品191,518.74万元,提供 劳务3,757.75万元,接受劳务1,012.31万元,向关联人借款等 金融服务54,088.80万元,承租资产9,791.40万元。 (2)2026年关联交易计划 采购物资10,372.00万元,销售商品325,102.00万元,提 供劳务9,107.00万元,接受劳务4,451.00万元,向关联人借款 等金融服务218,935.00万元,出租资产447.00万元,租入资产 17,000.00万元,托管资产收入1,600.00万元,采购设备、固 定资产195.00万元。 本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作出的,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解聘以及薪酬 1.2025年,董事及高管选举、聘任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候选人张生先生进行程序性、合规性审核。 本人认为,提名人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董事/总经理的情形, 同意聘任张生先生为总经理并将张生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 股东会选举。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人认为,提名人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同意聘任郑玲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 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及《领导班子成员、高级专务及专务年薪管理办法》 计算并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者独立董事津贴。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或者津贴标准充分考虑 了公司经营业绩,体现了经营管理的绩效导向,有利于激励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示同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78万元整(含交通、住宿费用)。 天健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违反现 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项表示同意。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母公司 累计无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当前和长远利益, 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五)内部控制体系的更新维护及执行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业 务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开展,并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自评价,在 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 控制有效,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 公司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董事会准备相关工作 为保证公司年度会议及时召开,提高会议议案的准确性、完 整性,进一步提升公司年度报告质量,我们按照相关要求,履行 独立董事对于年报工作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等内容的汇报; (二)与年审签字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 点等内容进行沟通; (三)与签字会计师就公司年度报告的初审意见进行了沟通;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年度董事会的议案、议事范围、会议通知发出 的时间等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 事会必备文件以及使得各董事能够作出合理判断的资料信息是 否充足、完备进行了审查。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充分运用自身在金融、财务、公司治理等 方面的专业经验,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治 理制度规定,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主 动参与公司决策,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我将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继续发挥好沟通监 督作用,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充分利用各 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志新 2026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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