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5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541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8,963,613.77元。截至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42,543,216.7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8,346,889.42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42,543,216.75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6年3月27日)的公司总股本227,126,86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7,126,86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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